高二女生跪大街寻父回家与母离婚(图)
发布时间 2009-08-19 浏览 24096 次
带的户口簿和全家福照片证明自己的身份。小芳今年17岁,父亲是长乐人,母亲是连江人。小芳说,她出生后,奶奶想抱孙子,对她妈妈不满意。之后,她随母亲来到连江的外婆家住。

  小芳指着全家福照片泣不成声,说这是7年前一家人最后一次合影,此后爸爸以做生意为理由,常不回家,再也没合过影。

  3年前,一个陌生女人打电话给小芳妈,说她才是小芳爸的“老婆”,眼下已经生了个男孩,让小芳妈赶快离婚。小芳说,当时爸爸承认了这事,但不同意离婚,随后搬到福州住。偶尔爸爸回家,就与妈妈发生争吵,甚至动手砸家具。此后,小芳妈经常接到骚扰和恐吓电话,她曾对丈夫提出离婚,遭拒,而小芳爸对骚扰电话的来源则不表态。几个月前,小芳也开始接到骚扰电话和短信,言语极下流。

  她的成绩受了影响,不断下滑。

  几天前,小芳换了手机号码,然而昨天上午再次收到恐吓短信。小芳把短信给记者看,其内容龌龊下流。

  小芳说,妈妈经常半夜哭泣,自己也将升入高三,她非常希望明年能考上大学。她几次拨打爸爸的电话,想叫他回来处理骚扰短信的事情,但爸爸一听是她的声音就挂断电话。昨天上午,收到恐吓短信后,小芳瞒着妈妈,写下启事,独自来到福州找爸爸,“让爸爸回家和妈妈离婚,只要负担我将来大一的学费和生活费就好了,我和妈妈什么也不要。”随后,根据小芳提供的线索,记者联系上了她的老师―――刘老师,证实了小芳的身份。刘老师说,对小芳的家境有所了解,目前母女俩确实生活困难,学校将会采取各种措施来解决这一问题,保障小芳顺利完成学业。

  省妇联法律服务中心律师林武表示,小芳妈妈可单独向法院起诉离婚,并举证丈夫外遇生子,在婚姻中存在过错。母女俩收到恐吓电话和短信后,可向公安机关备案,作为相关证据,并寻求警方保护。依据法律规定,小芳爸爸必须抚养女儿到18岁,至于小芳提出的生活费与学费问题,需要看判决时间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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