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润高原气象新 我省水利建设60年发展壮歌
发布时间 2009-09-28 浏览 23040 次
水土流失面积8166.61平方公里,综合治理小流域324条,已初步达标验收291条,建设淤地坝552座,建设各类水土保持工程近2万余项。共开展了以小流域综合治理为单元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长江、黄河源区预防保护、水土保持生态修复、黑河源头流域生态环境建设保护、黄河水保生态、雨水集流、黄土高原淤地坝等工程。各项工程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先后涌现出了湟源县小高岭、民和县柴沟、湟中县大掌、大通县景阳、互助县西山、西宁市长岭沟等一批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精品小流域,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树立了榜样,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

  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三增加、三减少、三改善”,即增加了基本农田、增加了粮食产量、增加了群众收入;减少了坡耕地面积、减少了土壤侵蚀量、减少了贫困人口;改善了农牧业生产条件、改善了生态环境、改善了群众生活水平,促进了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维护。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带给黄河等流域诸多生态的、经济的和社会方面的效益,据粗略的宏观分析,仅“十五”期间各类完建的水土保持项目共计减少土壤流失量427.29万吨,增加降水有效利用量1953万立方米,增加林草植被面积13.94万公顷,提高植被覆盖度28%,增加粮食产量570.78万公斤,增加经济收入1770.96万元,流域收益人口达到36.8万人,其中9.95万人实现脱贫。水土保持工作的顺利开展,极大地改善了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对当地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也对周边地区乃至下游省区的生态环境改善起到了重要的调节作用,有力的支持了全省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的生态基础。

  水利工程管理改革谱写新篇章

  工程还是以前的工程,渠道还是那些渠道,但青海省基层水管单位的整体面貌如今却焕然一新:过去那种人心涣散、举步维艰的局面一去不复返了。

  伴随着共和国60年的沧桑巨变,青海水利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水利工程在保障全省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已成为支撑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的水利基石。为了管好用好全省7376项各类水利工程,建立起适合青海省情、水情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水利工程长期发挥效益,自2002年9月,国务院出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以来,我省水利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周密部署、加强领导、深化措施、稳步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可喜成效。

  在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中,按照“统一政策、分级实施、稳步推进”的指导思想,以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效益、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目标,与省编制、财政、社保、税务等部门沟通协调,出台了《青海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明确细化了水管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时间和实施步骤,使水管体改工作有了政策保障。对“两定”“两费”测算和实施方案编制等关键环节进行全面调研、专题研究和重点突破,做到了“定岗定编”符合工程管理需要,“两费”落实有了明确渠道。按照分组管理原则,逐一理顺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明确管理权责,健全管理制度,为管好用好水利国有资产、确保工程安全运行、促进工程效益发挥和水资源的合理利用提供了可靠的体制保障。全省72个水管单位定性为纯公益性事业单位,4个定性为准公益性事业单位,落实公益性人员编制1233人、“两费”5222万元,水管单位年财政拨款增加2520万元,比改革前增加215%。水管单位基本支出按事业单位标准纳入财政预算,水费收入实现“收支两条线”管理,人员经费和工程养护经费有了正常来源渠道,改革使水管单位重新焕发出生机活力。

  在改革中,关注水管职工的切身利益,在科学定性定编的基础上,建立了水管单位内部良性运行机制,各地积极推行岗位职责制、全员聘用制、绩效考核制等一系列内部机制改革,水利管理人员工资由自筹变为国家财政全额拨款,工程的维修养护经费也由国家财政承担。后顾之忧没有了,人心齐了,干劲足了,水管职工的责任心、思想观念、管理水平大大增强,呈现出富有活力的新气象。

  通过加强《青海省万亩以上灌区、百万方以上水库工程管理单位考核实施细则》等一系列办法措施的落实,水利工程规范化、法制化、现代化管理的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同时,从2007年起,我省还加强了基层水管单位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省水利厅每年都从水资源费中筹措200万元资金扶持10所水管站房的维修改造,截至目前,已实现604.29万元的建设规模,16个水管站房得到更新改造,新建办公楼5752平方米,基层水管单位职工的办公生活条件得到了改善。

  在推进国有水管单位体制改革步伐的同时,还积极探索新时期农村牧区小型水利管理改革,积极引导、稳步推进农民用水户协会发展,逐步形成了国有水管单位与农民用水户协会齐抓共管的水利工程管理新格局。到2008年底,全省已成立农民用水户协会276个,参与农户18.2万户,管理灌溉面积66.2万亩。

  加大了配套政策法规的制定出台,《青海省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青海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青海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验收办法》等法规的相继发布实施,为水管体改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法律保障,建立工程管理考核制度、推广典型经验,加强人员培训……水利工程管理工作开始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管理的轨道。

  水文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

  自1956年开展水文工作以来,我省水文事业伴随着新中国的成长而发展壮大,截至目前,全省在黄河、长江、澜沧江和内陆河四大流域设立水文站39处,其中黄河流域23处,长江流域5处,澜沧江流域2处,内陆河流域9处,基本形成了功能比较齐全的水文测报体系和服务体系,特别是“十五”以来,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前所未有的加强,水文服务领域不断拓展,为全省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我省水文测站大多设在海拔高、人烟稀少、交通不便的深山大谷之中,水文测站测验设施简陋,站房破败,全省13处国家重要水文站达到50年一遇测洪标准的只有1处,水文职工工作生活条件极为艰苦,落后的水文基础设施严重制约了青海水文事业的发展。为了切实改变水文基础设施落后面貌,多年来,在国家大力支持下,青海省水文部门本着“以人为本、多方筹集、稳步推进”的原则,累计投入1800多万元大力加强全省水文基础设施建设,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加强。到2008年底,完成全省基层水文测站的危旧站房改造12720平方米、缆道操作房207平方米、储藏室1088平方米,修建围墙4508米,院落道路硬化8390平方米,购置工作用车16辆,并给偏远测站配备了摩托车等交通工具,使基层水文测站的办公生活条件得到了很大改观。建成了集水环境监测实验室、档案库、仪器库、培训基地为一体的三江源水文巡测基地综合办公大楼。在抓好危旧站房改造的同时,加快了新仪器、新设备、新技术的更新步伐,在全省大力推广应用固态存储雨量计、超声波流速仪、全球定位仪、原子吸收仪、原子荧光光度仪、红外测油仪等先进仪器,建成全自动微机湍流系统1处、电动缆道5处,改善了测验手段,提高了资料精度。通过组建计算机局域网,完善水文数据库建设等措施,开发水文资料整编与数据库之间的接口程序和水文信息发布平台,实现了水情数据传报信息化,确保了基本水文信息采集、传输、处理、存储、服务的可靠性和时效性,对促进青海水文事业向现代化方向发展迈出了关键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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