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户折断白鹭腿绑电杆上防其偷鱼(组图)
发布时间 2009-10-09 浏览 23215 次
老曾的13口鱼塘,一年四季都有白鹭前来,风雨无阻。多的时候有上百只,少时也有五六十只,就算每只白鹭每天只吃1条鱼,1年下来也有3万多条,损失至少上万元。

  老曾说,为防白鹭偷鱼,他还投入了5万多元请工人照看,买钢夹子、鞭炮等。各种投入和损失加起来,可能接近10万元。

  对此,市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处有关负责人说,从去年至今,全市陆续接到多起渔民投诉,反映白鹭造成的损失严重。从损失情况看,白鹭现在和野猪、猴子并列成为三大“问题动物”,产生了值得重视的社会问题。

  该负责人说,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白鹭是有一定经济、科研和保护价值的“三有”动物,属于保护对象,私自捕杀属违法行为。

  北碚复兴镇副镇长唐永华表示,将马上要求老曾将白鹭放了,“一直这么捆着,怪可怜的。”

  首席记者 刘邦云

  白鹭又称鹭鸶,是一种非常美丽的水鸟。它天生丽质,身体修长,有细长的腿和脖子、嘴、脚趾,全身披着洁白如雪的羽毛,犹如一位高贵的白雪公主。

  10年前,我市的白鹭数量稀少。最近几年由于环境改善,数量明显增多。现在一些动物专家认为,白鹭在全国都是普通物种,不属濒危物种,分布数量相当大,所以不需要专门保护。相反,如果白鹭种群数量过大,本身会对环境造成污染――粪便会散发出恶臭,污染水质,踩死秧苗,捕杀鱼儿等。

  我有话说

  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部学生刘杨:我认为老曾的做法非常残忍,有虐待动物之嫌。他应该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问题,比如向林业部门申请捕捉一部分,控制数量,或者向政府部门申请一定的补助资金等等。

  渝中区嘉陵小区市民蔡先生:养家糊口的鱼苗被飞来的鸟儿蚕食,农民的生活又该怎么过。有一次我到渝北去钓鱼,发现一家鱼塘的电线杆上,也用钓鱼线挂了几只白鹭,而且挂在脖子上,鸟儿已经死亡。鱼塘老板说,是白鹭自己撞在线上挂起的,现在看来没那么简单。建议政府重视这个问题,既保护动物,也要保护养鱼人的利益。

  重庆绿色志愿者联合会负责人吴登明:出现这种矛盾也不一定是坏事,至少说明我们的生态环境变好了,白鹭的数量才会增加。养鱼人采取的行为是有些残忍,如果政府有一定补助,适当采取控制措施,应该能杜绝这种行为。

  链接

  经有关部门批准可适量捕杀白鹭

  保护野生动物造成损失可向政府申请补偿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因保护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农作物或者其他损失的,由当地政府给予补偿。

  市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处介绍,在渔民投诉比较集中、损失严重、白鹭数量过多、已经超过生态承载能力的地区,当事人可向林业部门提出申请,经过专家论证、林业部门批准后,方可对白鹭进行适量捕杀。

  重庆德威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马林达说,《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八条规定,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猎捕或者破坏。白鹭属保护动物,因此养鱼人的行为是违法的。此外,有关专家建议增设“虐待动物罪”、“传播虐待动物影像罪”和“遗弃动物罪”,给予动物平等的权利。虽然社会各界对此有所争论,但如果这些建议最终被采纳,那么老曾拴住白鹭示众的行为,还涉嫌犯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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