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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12时20分,押解胡滨军的警车从法院驶出,但胡母仍旧没有见到儿子。
定性故意伤害 可能效果更好
公诉方为胡滨军定性故意杀人罪是否合理?他是否有法定减轻情节?记者随后采访了两名专业刑案律师。
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郭刚律师认为,此事起因是家庭矛盾,所以从化解矛盾方面讲,定故意杀人罪(未遂)显得重了一些,定性故意伤害罪可能更合理。“虽然胡滨军当时称要和女儿同归于尽,但综合考虑来看,威胁成分更大一些,本意应该不是要将女儿致死。”郭律师同时表示,精神障碍确实不能成为减轻情节,但初犯、认罪悔罪态度好、因家庭纠纷而起等因素可以成为从轻情节予以考虑。
四川兴华中律师事务所周建中律师也认为,定性故意伤害可能更恰当。因为当时情况胡滨军的主要目的是要挟妻子,而不是杀害女儿。“当然,他对女儿死亡结果的发生是持放任行为,但客观讲,虽然小孩掉下楼后存活几率极小,但仍有可能存活,所以应该说是放任的伤害。”周律师认为,从刑法有利于被告的角度,定性故意伤害罪更有利于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成华检法 记者 田莉 袁钲钲 摄影 张磊
市民含泪目击父亲将2岁女儿倒悬8楼窗外
来源:东方卫视《东方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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