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捡信用卡取千元后每晚失眠4天瘦7斤
发布时间 2009-12-03 浏览 23462 次
无法找到信用卡主人。

  工作人员建议我去找派出所。我不能去,晓得这一去就完了。啷个办?我想了半天,开始给律师朋友、同事和铁杆兄弟伙打电话,在倾吐苦闷的同时让他们为我出主意。他们都建议把钱还给别人,只有这样才能自我救赎。

  当天还发生了一件事。我给跟朋友们打完电话后,记者对我进行采访,地点在那天取别人钱的提款机附近。

  现在想起来觉得很喜剧:由于我怕自己相貌被拍下来,就请朋友当替身背对摄像机,权当是我接受采访。其实,那时,我在镜头之外的地方对着话筒讲取款和想还钱的事。新闻播出来时,我的声音作了技术处理,这是我特意要求记者这样做的。一句话,我还是怕被单位的人看出后,影响前途。

  新闻播出后有没有效果?记者不能保证有效果,我更是心里没底。

  时间:昨天中午

  地点:江北区大石坝

  把钱归还给主人

  内心终于得到了安宁

  记者给我打电话,说信用卡主人现身了,约定还钱地点在江北区大石坝。

  这个消息让我悬着的心稍微踏实了一点,然而内心还是像前几天那样乱得很。出发前,我特意照了一下镜子,由于每晚都失眠,我的脸瘦得至少小了两圈。这让我想起了之前称重结果,取钱后瘦了七斤多。

  妈和老汉关心询问出门干啥子?我苦笑说去减肥。

  等待信用卡主人时,我接连抽了两支闷烟。晓得自己酿的苦酒只能自己喝,内心痛苦我必须承受。自从那天晚上变成一个道德败坏的人后,那1000块钱就一直放在包里,每天背着包却不敢拉开拉链看一眼……一团糟的生活,让我感觉我跟行尸走肉差不多。

  信用卡主人终于来了。他说,他和妻子取款离开后,不知道信用卡没取走。当他们从新闻中得知他们曾经取款的地方,有人从别人信用卡取走1000块钱的事后,他们才知道信用卡丢失了。

  把钱还给他们时,我的心终于踏实了。

  律师说法》》

  这种“白捡”

  属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操作别人忘记拔走的信用卡取钱,属盗窃,还是像樊真说的那样属“白捡”的不道德行为?昨日,重庆功伟律师事务所律师沈仁刚介绍,这样干属诈骗行为,即使樊真酒后“误操作”也不能构成免责理由。

  但是,樊真从别人信用卡里取走1000元,未达到构成诈骗罪的标准,即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这并不表明樊真的行为没触犯法律――他违反了民法通则规定,属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樊真能想方设法主动退还这笔钱,其行为值得肯定。话分两头讲,若樊真非法占有这笔钱后,一直心存侥幸或明知信用卡主人是谁却不归还,信用卡主人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届时,樊真必须对自己的行为担责。

  本版稿件 首席记者 黄艳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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