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樊真从别人信用卡里取走1000元,未达到构成诈骗罪的标准,即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这并不表明樊真的行为没触犯法律――他违反了民法通则规定,属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樊真能想方设法主动退还这笔钱,其行为值得肯定。话分两头讲,若樊真非法占有这笔钱后,一直心存侥幸或明知信用卡主人是谁却不归还,信用卡主人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届时,樊真必须对自己的行为担责。
本版稿件 首席记者 黄艳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