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猝死 医院副院长为避冲突摔下3楼
发布时间 2009-12-15 浏览 23378 次
、血生化、肝功能等检查结果均正常。入院诊断为“腹痛待查”。经对症治疗,患者次日腹痛症状明显减轻,能进流质饮食,精神状态较好,患者父亲向科主任和床位医生提起出院要求,科主任考虑患者病情刚刚稳定,尚需继续观察。12月11日患者腹痛症状消失,精神、饮食均正常。19:06患者与同病室患者聊天时,突然四肢抽搐,神志不清,口唇紫绀,同室患者家属立即呼救,医生、护士立即赶到,发现患者呼吸、心跳停止,瞳孔扩大,立即实施心肺复苏等抢救措施,随后进行气管插管、人工辅助呼吸,终因抢救无效,患者于20:30死亡。

  “患者腹痛入院,经诊治腹痛明显缓解,并未出现新的病情。患者病情突变并死亡,医学上属于‘猝死’。其死因需通过尸体解剖才能得出科学的结论。”常州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一位调解员如是说。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院长罗立波表示,我们一定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在查清患者死亡原因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客观公正地处理这起医患纠纷。目前,公安部门已介入这起事件的调查处理。

  张 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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