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桃源县加大野茶王保护力度 促进大叶茶产业发展
发布时间 2009-12-26 浏览 23907 次
后续开发带来潜在威胁,直接影响到正宗野茶王的声誉和发展。

1998年,桃源县质监局与农业部门密切配合,制定发布种植标准,并建立了以茶庵铺、太平铺两个乡镇为主的桃源大叶茶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2005年9月,湖南省质监局发布实施桃源野茶王湖南省地方标准,制定了野茶王苗圃建立、苗木繁殖、茶树培育、鲜叶采摘4个方面的技术规范,并指导培训示范户农民,使得茶叶产量迅速提高,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桃源县质监局在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的同时,也鼓励桃源县古洞春茶业有限公司、腾琼茶业有限公司这两家大型茶叶生产企业在保持原有的传统加工工艺的同时,采用先进工艺和当地优质原料进行加工开发,保持桃源野茶王的地域特色。

获保护提升品牌

如果说农业标准化是桃源大叶茶走出深闺的跳板,那么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就是桃源大叶茶腾飞的翅膀。

虽然桃源野茶王名字叫得很响,又有一流的茶质,但市场销路却一直不好。桃源县质监局局长郭荣看在眼里,急在心中。为了将这一埋在土里的“金子”发展成优势产业,他结合当时现状,深入调查了解后认为,这是因为茶叶品种繁多,桃源野茶王还缺乏品牌优势。

为保护桃源野茶王这一体现地方特色的产品,维护桃源野茶王原产地的权威性,改变这种“养在深闺无人识”局面,桃源县质监局向县委、县政府提出了将桃源野茶王申报地理标志产品的请示,通过提升品牌来突破野茶王的发展瓶颈。当地政府对此非常重视,成立了桃源县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公室,专门负责地理标志产品申报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加大保护力度,确保桃源野茶王产业有序、健康发展。

经过两年多的努力,2005年桃源野茶王终于成为常德市首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桃源县的湖南古洞春茶业有限责任公司、湖南腾琼茶业有限责任公司2家企业获得了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使用权。湖南省质监局更是对野茶王保护的范围、所有权、保护办公室的成立、使用申请、专用标志印刷、防伪标志的管理,以及野茶王地理标志产品的日常监督管理作了明确规定,以加强对野茶王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同时,印发《桃源县野茶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用标志使用资格评审管理办法》,对桃源野茶王地理标志产品使用资格评审的主要内容和标准、评审机构、评审的组织及程序、标志使用和管理,以及保护专用标志使用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做了明确规定,以保证标志使用的严肃性,确保桃源野茶王的产品品质,维护桃源野茶王的声誉。

被实施保护后的桃源野茶王在短短两年时间里,新鲜芽头从以前的每公斤收购价25元左右,激增到现在的80元左右,增幅达300%多。销售价由以前每公斤的300~600元,提高到现在的1120~6600元,产值由0.86亿元提高到1.6亿元,利税由以前的1720万元提高到2500万元。桃源野茶王影响力的扩大同时也带动了曲螺、毛尖、银毫等桃源野茶系列的销售,以古洞春茶业有限公司为首的茶叶生产企业在中国的制茶业中迅速占有一席之地,进入了全国百强茶企业。

抓质量期待腾飞

自实施保护以来,桃源野茶王以优良的品质赢得了国内外消费者的青睐,以桃源野茶王品种的桃源野茶系列产品远销新加坡、日本、韩国、澳大利亚、瑞士等几十个国家和地区,年出口量达120余吨。但由于桃源野茶王的知名度不断扩大,一些不法商贩也打起了制售假冒野茶王的主意。一些小作坊也堂而皇之的生产起“野茶王”,外地甚至外省也做出了桃源的“野茶王”。为保护桃源野茶王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合法性,桃源县质监局近两年来开展地理标志产品执法打假行动100余次,共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查处假冒桃源野茶王案18起,查获假冒桃源野茶王2100余件,货值达21余万元,有力地打击了制假售假不法分子的气焰,有效地维护了桃源野茶王的品牌。

近两年来,桃源县质监局还多次组织专门的质量管理人员,对桃源大叶茶的扦插繁殖、苗圃建立、苗木移栽、茶园管理、鲜叶采摘、茶叶制作进行指导,对广大茶农开展针对苗圃建立、苗木繁殖、茶树培育、鲜叶采摘4个技术规范的技术培训达15次,培训茶农1800余人,同时加大了对茶叶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力度,使野茶王的品质和产量得到不断提升。在当地政府的重视下,全县茶园面积由原来的3780公顷增加到现在的4500公顷,种植范围由8个乡镇89个行政村扩展到如今的10个乡镇126个行政村,年产茶叶也由原来的3328吨增涨到现在的达4200余吨。

如今的桃源野茶王已成为桃源县的支柱农业产业,开发的热潮一浪高过一浪。预计5年内,桃源野茶王可发展到近1万公顷,产值过10亿元,农民种茶每公顷平均收入可达75000元。《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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