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张权友答应还款的日期到了,此时张权友的手上根本没有钱,他只好将谎言继续下去:“我给你买好了一套梅湾花园的房子(时值100多万元),用的是内部关系,只要30多万元,我的钱都投进去了。”如此拙劣的谎言,汪丽仍然信以为真,果然不再催他还钱。
汪丽不知道,这位“张总”不单骗了自己的钱,他还以同样的理由骗了其他人。郑英就是另一个受骗上当的人。
郑英是在茶室里与张权友结识的,互相介绍时,张权友也自称是某建筑公司的负责人,并抛出诱饵说能在嘉兴的毛纺厂边上弄一套老房子。对此郑英起初还颇不以为然:老房子要来能有什么用。但经“张总”妙语一点拨,她顿悟了:那里的房子是回迁房,旧房子拆了以后,将在同样的地方获得一套同等面积的新房子,“那个价值要增很多嘞”。郑英听着觉得有道理,便陆续拿出所谓的“办证费”、“关系费”、“购房款”等总计4.1万元请“张总”帮她买房。其间,郑英也要求张权友带自己去看房。这位“张总”带着她来到毛纺厂边,站在桥上,远远用手指着一户即将被拆迁的人家,嘴里说:“就是那儿。现在那块地方在搞拆迁,太乱了,就不要走过去看了。”郑英就被忽悠过去了。
打起“太极”只为拖时间
2009年6月20日是约定交房的日子,但向来豪爽的张权友却开始左推右推:“6月20日和21日、22日是日全食不方便……”郑英见他一拖再拖,就到他办公的宾馆去探个究竟,不料,宾馆的服务员却说:这里根本就没有用于办公的房间。郑英顿时蒙了。
2009年8月20日,郑英找到了住在汪丽家里的张权友,要求张权友要么还钱要么交房。张权友见她来势汹汹,赶忙解释道:“房子是中途出了点问题,钱我是一定会还的,只是现在手上没有现钱。”与郑英一番争执后,张权友写了张欠条,表示会在2009年9月3日还款。此时汪丽才意识到,自己的钱可能也打水漂了。为了稳住汪丽,张权友也给汪丽写了张欠条,表示将在2009年8月26日下午16时前,将欠她的8.5万元全部还清。
汪丽苦苦等了6天,终于挨到了还款的时间。而此时张权友的口袋里依旧空空如也,张权友一边安慰着汪丽一边保证说:“再过几天,我一定把钱还上!”2009年8月30日,张权友拿出4000块钱交给汪丽,这让汪丽似乎看到了希望。
谎言识破 尽是黄粱梦
这边张权友用4000元钱暂时摆平了汪丽,那一边郑英又催得很急,张权友无奈先给了郑英2000元钱,郑英同意将还款期限延到2009年9月5日。
这一天,郑英气冲冲地向他要钱,张权友又打起了太极:“9月6日17时前一定把钱还给你!”9月6日,当郑英再次出现在张权友面前时,张权友还想用原来的太极手法将郑英挡在家门外,可惜这次不管用了。二人争吵起来,随后郑英拨打110报警,张权友的诈骗行径就此被揭开。
经过对案件的进一步侦查,张权友的罪行渐渐浮出水面:原来,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建筑工人,曾经3次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共计十四年零六个月,这3次诈骗,张权友都是以建筑工程承包项目为由行骗。这一次,他以可以买到优价房的理由进行诈骗,至案发时,共骗得赃款11.02万元。
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分析认为:张权友在实施诈骗行为前就在社交圈中自称是某公司经理,从而提升自己的社会影响力,为自己实施诈骗提供便利。在对他进行讯问时,他表示通过平日里和别人聊天,意识到嘉兴人对买房都很上心,觉得这是很好的行骗由头,从而设计好圈套,利用人的图利心理进行诈骗;在实施诈骗行为的过程中,他将诈骗的惯用伎俩贯彻到底:不到万不得已,他从不把话讲满,让自己有后路可以退,同时也给被害人小恩小惠――过年公司发年货也给他们带点,不光是请客喝茶等,以增强他们的信任感。
同时检察官也提醒广大市民:摒弃贪小心理是防止受骗上当的有力武器,面对从天而降的馅饼一定要三思而后行,很有可能馅饼的背后就是陷阱。本案中,汪丽虽然被骗了6.7万元,但是她对每笔金钱收支都有明确记录,而且与她的陈述相符,这在张权友企图翻供时成了证明其诈骗行为的有力证据。骗子的招数就那么几招,只要自身加强防范,再厉害的骗子也能被我们拒之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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