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署的领导和支持下,开始了申报工作。2002年10月,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商标局副局长范汉云率考察组亲临普洱实地考察,对
普洱茶的历史、发展及证明商标申办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2003年7月19日,云南省政府召开协调会,确定云南
普洱茶协会为全省性的
普洱茶协会,商标界定范围由8个扩大到28个县。同时,省
普洱茶协会再次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注册商标。2005年7月28日,
普洱茶地理证明商标获准注册。2006年4月9日,明确
普洱茶证明商标由云南
普洱茶协会依法管理,根据国家商标局公告,正式下达了《
普洱茶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确认了普洱、临沧等11个州市639个乡镇为
普洱茶产地地域范围。获准国家工商总局颁发了商标注册证书后,
普洱茶地理证明商标的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于2007年7月1日正式启动,从次
普洱茶有了自己合理合法的身份证。目前,在世界一些国家,
普洱茶又有了名正言顺、堂而皇之的“护身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