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和县警方拿出一张搜查证,邹跃说这是一份传真件,因为上面“和县公安局”的印章不是鲜红的,而是黑色的。对方要他在上面签字按手印。邹跃说,警方并没有给他“拘留证”。
凌晨三四点的时候,两名和县警察和一名合肥警察押着他,开车到他家里进行搜查。“我老婆当时吓蒙了,不知道是什么事。我女儿才7岁,为了不让女儿难堪,我说这是公安局的朋友,来家里看看。”
警察在邹跃家里打开了电脑,仔细检查了一番,然后在每个房间看了一下,然后带邹跃离开。
合肥警察在邹跃家门口打车离开,和县警察带着邹跃往和县走。7月30日7时许,邹跃被和县警方带到和县的历阳责任区刑警队。邹跃说:“到了和县以后,我不停地被问话,轮番问,包括我的身份、做这件事的动机等。到了晚上八九点的时候,他们说这个事情暂时还在调查,让我先回去,需要配合的话随时跟我联系。于是我就从和县打车回合肥了。”
是配合调查还是非法拘禁
邹跃告诉记者,他在回来后的第二天中午接到了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何帮喜,“他说我是何帮喜,就是你要告的那个人”,“然后,他说他在安徽人脉很广,但他不是做坏事的人,希望我不要再弄这个事情了”。
邹跃说,此后,他又接过一次自称是何帮喜的人打来的电话,“对方说我对他有误解,这个事别再弄了,涉及的人很多,说他替安徽做了很多好事,还说公安局对我的每个调查都会向他报告,我的一举一动他都会知道”。
对方告诉邹跃,他知道邹跃都与哪些人联系过,并举了几个例子。邹跃惊讶地发现,其中有些人确实是他曾经联系过的。
由于来电的号码是手机号码,邹跃找来北京安徽企业商会通讯录核实,发现该号码确为何帮喜的个人号码。
邹跃愈加惶恐,他说,自己因此事受到了极大影响,“警察从我家里搜查完毕出来的时候,是早上5时左右,小区里很多人都看到了,传得沸沸扬扬的,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这几天,我压力特别大。”
他坚称自己没有任何诽谤、诬告行为,“我收集的都是公开报道的材料,没有任何个人的评价,为什么何帮喜有过多次行贿记录,却安然无事,我只是寄了一些公开材料,就有这样的遭遇?我现在甚至不知道自己究竟处于什么样的状态,是真正的自由身吗?”
2010年8月3日,记者赶赴安徽合肥、和县等地采访此事。负责此案的和县公安局历阳责任区刑警队一位姓王的警官回避了记者的采访,在短信中一再向记者表示,“最近比较忙”,“正在有事”。
在历阳责任区刑警队的一间办公室,有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和县警方并没有刑拘邹跃,只是找他配合接受调查,“如果刑拘他,会给他出示拘留证的”。
但邹跃并不这样看,他认为,从7月29日17时到30日20时,自己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已经超过24小时,“这是非法拘禁”。
他认为,自己先是被合肥市庐阳区公安分局责任区刑警一队带走的,如果要移交到和县警方,“仅仅是配合调查,是不可能带走我的”。
邹跃说,他被带到庐阳区公安分局责任区刑警一队时,当时刑警一队值班领导是副队长梁华勇。8月3日,记者致电刑警一队,接电话的人士告诉记者,梁队长不在办公室。记者留下电话,让其转告梁华勇并回电。截至发稿时,记者没有接到回电。
本报合肥8月3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