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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3日,记者赶赴安徽合肥、和县等地采访此事。负责此案的和县公安局历阳责任区刑警队一位姓王的警官回避了记者的采访,在短信中一再向记者表示,“最近比较忙”,“正在有事”。
在历阳责任区刑警队的一间办公室,有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和县警方并没有刑拘邹跃,只是找他配合接受调查,“如果刑拘他,会给他出示拘留证的”。
但邹跃并不这样看,他认为,从7月29日17时到30日20时,自己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已经超过24小时,“这是非法拘禁”。
他认为,自己先是被合肥市庐阳区公安分局责任区刑警一队带走的,如果要移交到和县警方,“仅仅是配合调查,是不可能带走我的”。
邹跃说,他被带到庐阳区公安分局责任区刑警一队时,当时刑警一队值班领导是副队长梁华勇。8月3日,记者致电刑警一队,接电话的人士告诉记者,梁队长不在办公室。记者留下电话,让其转告梁华勇并回电。截至发稿时,记者没有接到回电。
本报合肥8月3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