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增强农机工业科技创新能力,解决农机产品结构性矛盾。加强行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做好科研立项工作,组织开展关键技术、关键零部件、重点发展产品科技研发项目的计划和实施。依托农机制造企业和科研院所,抓紧建设拖拉机、多功能收割机等重点农机产品开发企业技术中心,以及公益性的农机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实验室和工程中心,加快急需的关键性农机和重大共性技术研发。集中力量攻克困扰产业发展的工艺材料、基础部件、关键作业装置等技术瓶颈,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成果。
三是狠抓产品质量管理,引导企业增强质量意识和社会责任。完善行业质量政策和法规,加强对企业的扶持和政策引导,强化执法监督力度。制定农机工业技术改造政策,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力度,改善企业研发和生产条件。加强对产品标准体系的宣传和贯彻,强化企业质量意识,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意识。鼓励企业通过质量体系认证、产品认证等加强内部质量管理,并注重认证有效性;鼓励企业争优创优。
四是完善农机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立质量监督检查体系。组织制(修)订农机产品技术标准,实现动力机械与配套农具、主机与配件的标准化、系列化和通用化开发生产。完善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外购零部件的检测和可靠性分析。建立农机制造企业质量监督检查制度,组织开展产品质量抽检。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做好双向服务。推行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性质量规范。积极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加强质量检验、计量测试等中介组织的建设,积极开展公证检验测试、可靠性分析、企业信用风险评估,以及采购验收检验与工程和设备监理工作。健全和完善产品质量认证、质量体系认证机构,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提供有效服务。
五是积极加强部门合作,落实扶持政策。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国土资源、商务、科技、银行业和保险业监管等部门之间的合作,围绕提高农机工业创新能力和制造水平,帮助企业在农业装备投资新建、技术改造、新产品新技术研发时争取政府立项和资金支持,辅佐企业落实金融信贷扶持和税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