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指拆迁公司伪造笔录 警方介入调查
发布时间 2010-08-26 浏览 23613 次
证人的西关社区居委会米主任的签字证明。

  李女士说,她和女儿等4人从来没有跟拆迁公司以及居委会人员就拆迁补偿进行过商谈,她认为拆迁谈话笔录是拆迁公司伪造的。

  7月2日,通州区住建委向李女士下发了拆迁纠纷行政裁决书,要求李女士15日内腾空其在西关大街的房屋。李女士认为,通州区住建委的裁决,主要依据的就是这份伪造的拆迁谈话笔录。

  录音

  见证签字人未见过谈话人

  昨天,李女士出示了一段与西关社区居委会米姓主任的谈话录音。录音中,米姓主任表示笔录的签字确实是她本人所签,但有可能“没有见过李女士”,因为“签了很多笔录”,并非李女士的一份。

  同时,西关大街另外4名拆迁户证实,拆迁公司及居委会涉嫌伪造他们的拆迁谈话笔录。

  据了解,北苑商务区指挥部负责通州区西关大街一带的拆迁协调工作,该项目为通州土地储备中心所有,其委托拆迁公司具体负责拆迁。

  昨日,北苑商务区指挥部武姓负责人以“有关拆迁的事,都不能问”为由,拒绝接受采访。

  通州土地储备中心主任马玉兵答复李女士称,向住建委的申请是依据拆迁部门提供的材料作出的,“拆迁笔录如果涉嫌造假,可以报警或走法律途径”,笔录被认定造假,愿承担相关责任。

  昨晚,李女士及家人就笔录涉嫌造假一事报警,通州警方已介入调查。

  ■ 说法

  当事人可提起复议或诉讼

  昨日,北京市易行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建栋称,当拆迁方与被拆迁方在拆迁事宜上未达成一致时,可向住建部门申请裁决。住建部门一般要求拆迁方提供至少两次以上的与被拆迁方沟通的谈话笔录。如果被拆迁方对住建委方面的裁决不满,可以向当地政府或上级住建委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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