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雨在帖中继续写道:“说来也奇怪,那个男的还真的乖乖把手机拿出来了。我看到他的‘视频片段’里有他偷拍的两个女人的下半身!而且都是穿波西米亚风格的长裙女生!一个是蓝色花的,一个是红色花的!当我现场抓到他偷拍证据后,就大声喝斥:‘你不得了了,敢偷拍!’话音刚落,偷拍狂拔腿就跑,幸好门口有一保安将其拦住。我随即打了110。”
在帖子的最后,晓雨写道:“为了其他姐妹的安全,我现在将此偷拍狂的照片张贴在此,请大家警惕此人!”文后附上了孙平三张照片。
各方观点
网友:
女孩这样做不合适
不过,让晓雨始料不及的是,她在网上“公示”孙平的照片,却引来了众多网友的质疑和争议。镇江知名网友“宏”跟帖说:“穿波西米亚风格的长裙都是拖到脚后跟的,他偷拍啥?只是裙子的话,抓不了他。”网友“kani”替孙平辩解:“我觉得在公众场合,他又没有偷拍不雅照,顶多只能说是道德问题吧?相反,你把他的照片贴出来倒真的侵了权!”网友“hjsh”说:“LZ(楼主)未经人家授权散播他人照片,本身也是违法行为,甚至比偷拍更严重。”
当然,也有部分网友认为晓雨很冤,孙平应该受到谴责。网友“546000”说:“被人偷拍,把这个人贴出来让大家警戒,有什么不好?”网友“小小加菲猫”也为晓雨喊冤:“好像怪楼主的多,那强奸犯是不是都要怪被害人长得太漂亮?”
看到发生争执,网友“弹与征鸿”出来做和事佬:“只要没拍到隐私部位,应该也不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教育教育,向楼主道个歉应该就可以了。林子大了,总有几个脑子和大家不太一样的,美女们多理解啦。”
律师:
这个女孩已经侵权
那么,晓雨“公示”孙平的照片,到底有无不妥?昨天晚上,记者联系上了镇江市人大代表、江苏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强强。强律师认为晓雨这一行为,已经侵犯了孙平的合法权益。
强强说,孙平的偷拍,由其心理疾病引发,是一种社会道德层面的问题,违反了社会公德。但“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从警方的调查来看,无直接证据证明孙平有应当受到法律所规定的处罚行为,警方的处罚和处理是恰当的。
但“公示”孙平的照片,强强则认为已侵犯了孙平的合法权益。他说,即使孙平构成犯罪,晓雨也不能将其照片在网上公布,她可以向执法机关反映。何况,警方的严厉批评,就是对孙平行为的一种处理。孙平本身有心理疾病,知晓的人不多,经警方处罚教育,可能会吸取教训并收敛。但照片一经公布,孙平身受的压力就会对其以后生活造成更大影响。晓雨此举不仅不妥,而且已经对孙平的权益造成了侵犯。
通讯员 魏琳 本报记者 万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