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驾宝马撞死人后找人顶包 被指车速超100码
发布时间 2009-06-01 浏览 24383 次
二人民医院,距离事发已经过去近一个小时,终因抢救无效死亡。

  肇事者至今未露面

  付的舅舅激动地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已经10多天,肇事者就再也没有露面,只派律师与他们接触过一次,律师向他们提出了赔偿方案,并要求他们出示付波的身份证明,“因为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的赔付标准不一样”。但是律师的要求遭到了付波亲人的拒绝。

  肇事者2月份才拿到驾照

  得知付波去世以后,付波70多岁的父母当场昏迷不醒。付波的舅舅也赶到了永川处理付的后事。他告诉记者,5月20日,交警队通知自己和王平等人前去指认凶手,在交警提供的照片中他们立即指认出真正的肇事者,一位名叫王某的青年。而此时,交警告诉他们,在他们指认前,王已经到交警队投案自首了。“为什么投案了还要我们指认呢?”付波的舅舅不禁发出疑问。记者了解到,这辆车牌号为“渝CE6666”的肇事车系宝马320轿车,车主为申某,是王某的母亲。通过在派出所查询,家属发现王今年22岁,今年2月9日才拿到驾照。

  记者就此采访永川区交警大队,工作人员表示,现在仍在积极调查,不便接受采访。

  肇事者连联系方式也没留

  “先到孩子的灵前来道歉,再谈赔偿的事。”肇事者一直不露面的做法让付波亲人无法接受,他向肇事方律师提出要求见肇事者本人,也一直没有答复,“我用我的生命向他们保证,不会伤害肇事者一个汗毛,”但直到昨日,肇事者一直没有出现,连联系方式也没有留下。记者曾通过多方途径联系肇事者,也没有成功。

  目击证人在顾虑什么?

  为了解到付波出车祸的真实情形,付的舅舅又和兰欣等人前往事发地了解情况。可此时,这些原本目击了车祸一幕的群众变得欲言又止,在死者家属的再三请求下才写出了证词。“这些人在事故当天非常热心的帮助我们,为什么现在吞吞吐吐呢?”兰欣的一个在永川本地的亲戚告诉她:“王某在本地的势力很大……”

  律师说法

  肇事逃逸可追究刑事责任

  重庆市海外律师事务所胡昌松律师介绍,交通事故发生以后,肇事者找人“顶包”,若肇事者本人未离开事故现场,不属于肇事逃逸。但肇事者没有对伤者进行救治,离开事故现场,有肇事逃逸的嫌疑,可依法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但具体的事故责任认定,需依据交警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同时,如果情节严重,“顶包者”也可能因伪证罪、包庇罪被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声音

  “人穷志不穷”:这个司机对死者的生命也太漠视了!要是所有的司机都是这种态度,我们出门的生命安全怎么保障?

  “我选择不说”:我就是永川的,王某在永川相当有势力。

  “随风”: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即便是他找人“顶包”真的成功逃了,也逃不过人们对他的骂声和他自己良心的谴责。

  “八戒”:一定要把他揪出来绳之以法弘扬正气。

  “时光倒流”:王某开的是他妈妈的车,又是个“富二代”。

  记者 谈书 实习生 冯成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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