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为,张基宝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构成故意伤害罪。此外,张基宝还构成开设赌场罪,其他3人或协助管理或望风,属共同犯罪。其中张基宝、王建峰是主犯。王建峰为斗殴而聚众并事先准备器械,龚君立、王学积极参加,因故最终没有实施斗殴,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斗殴罪,属共同犯罪。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