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遭民警等猥亵坠亡续:另一受害少女首度开口
发布时间 2010-09-28 浏览 22690 次
>  26日,记者调查证实,涉案民警龚某为凤凰县交警大队法制股股长,负有教育管理责任的凤凰县交警大队教导员刘云被免除职务。

  另一名受害少女首度开口

  昨日上午,记者驱车两小时走进湖南省凤凰县木江坪镇庙背村,找到阳新16岁少女邱阿红凤凰受辱坠楼身亡案的另一名受害人丽丽(化名)。

  15岁的丽丽首度开口,向记者详细讲述案发后的点点滴滴。

  案发当晚,丽丽被带至凤凰县公安局刑侦队。在笔录调查时,丽丽叙述了邱阿红来凤凰县的全过程以及自己遭受韩某性侵犯经过。在接下来几天里,作为受害人之一丽丽被当地警方强制扣留。

  案发后,丽丽的父母从广东赶到凤凰县。9月10日,在该县公安刑侦队里被告知,必须支付1万元钱才能领走已被扣的丽丽。“他们(警察)说:‘你的女儿没得什么事,但死者是和你女儿一起回来的,有牵连关系。6个当事人,每人要出1万元给死者当安葬费。’”丽丽的父亲回忆。

  当日,丽丽的父母四处借钱,最后才从住在凤凰县城的舅舅家借得2000元,走进了凤凰县公安局,领到蓬头垢面的女儿时,夫妻俩流下了眼泪。

  收到丽丽父母支付的2000元钱后,凤凰县公安刑侦大队出具了收条。上面注明,该2000元是为了支付死者邱阿红的安葬费。经手人则为付某和向某。

  直至昨日,丽丽家仍然没筹齐剩余的8000元钱。

  死者家属分文没有收到

  9月6日下午,邱阿红的父母接到凤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打来的电话称,邱阿红在凤凰县受到侵犯跳楼身亡,让他们赶到凤凰处理后事。9月8日,邱阿红父亲和哥哥乘火车赶到凤凰。到达凤凰县后,该县公安部门说支付他们安葬费及部分赔偿金共计6万元,要求先火化再谈赔偿。邱阿红的父亲和哥哥并未接受,要求警方尸检。

  9月8日至9月20日,邱阿红的哥哥和父亲等家属在凤凰县呆了整整12天,花费了律师费及其他各项费用共4万多元,却始终没能讨得一个说法。

  9月24日,他们再次赶到凤凰县,为邱阿红之死讨还公道。

  邱阿红的哥哥告诉记者,为了培养妹妹读书,家里已经一贫如洗。来凤凰县维权之前,父亲家里来不及收耕的60亩水稻全部抵押给了别人,换了3万多元钱。他说,这是他们家一年的生活来源,即便如此,也要为惨死的妹妹讨还一个公道。

  在这期间,凤凰警方收取了受害人丽丽家支付给邱阿红的2000元安葬费,但阿红一家却分文没有收到。

  (特约记者石教灯 记者王刚 整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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