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被医院宣布死亡1小时后呼救 丈夫跪求救人
发布时间 2010-10-11 浏览 26155 次
与唐泽志进行第二次协商。医院表示,在这起事故中,院方愿意承担一定责任,同意赔偿死者家属27万元。

  事发后,笔者采访医院的医护人员但遭到拒绝。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生说:“不是我们医生见死不救,只是大夫属于不同科室,要是出了什么意外,谁来担这个责任。”

  2010年8月6日,在不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对死因及责任进行鉴定的前提下,在含山县环峰镇政府调解和含山县环峰镇法律服务所的见证下,唐泽志与医院就裴传琴死亡赔偿一事达成协议:2010年7月28日,申请方的亲属裴传琴(女29岁)在被申请方处生产,产妇在剖宫术过程中出现失血性休克症状,经抢救无效死亡,双方为此产生医患纠纷。

  在不申请医疗技术鉴定委员会对死因及责任进行鉴定的前提下,裴传琴死亡赔偿一事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被申请方(医院)赔偿申请方(因裴传琴死亡)所有损失共计人民币叁拾壹万元整。

  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后,申请方不再因财产损失追究被申请方赔偿和其它责任。

  协议签订后,裴传琴的善后事宜由申请方负责。

  本纠纷作终结调处,以后双方当事人及其亲属不得再以此事为借口找对方闹事。

  近日,院方已将31万元损失赔偿给付完毕。张 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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