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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点多多
1.执法过程中拳打脚踢?
执法中队:强拆了,但没打人
据李付俊说,当晚他遭到拳打脚踢。
二七区执法局淮河路执法中队武队长承认,10月16日凌晨零时多,执法中队和淮河路办事处市政科的工作人员参与了对李付俊的执法,拆了违章铁皮房。
但武队长否认执法人员对李拳打脚踢。
2.为啥半夜提前强拆?
执法中队:担心吊车白天造成拥堵
对于行动提前,武队长解释,强拆需要使用吊车,白天的时候吊车停在路上会影响交通,因此,才在夜间展开了行动。“李付俊对这次执法行动很不配合。”武队长说。
“李付俊的亭子没有任何手续,当下就可以拆了。”武队长称,为了给他搬东西的时间,因此才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3.为何把人“送”到樱桃沟?
执法中队:不清楚这是谁干的
“为何把李付俊送到樱桃沟?”记者问。
“这个我不清楚。当天晚上是联合执法,还有淮河路办事处市政科的人。”武队长称。
“执法队的人没参与把他拉到樱桃沟吗?”
“没有。”武队长回答。
“你确定没有吗?”
这时,武队长陷入了沉默。随后,记者致电淮河路办事处,一位闫姓女工作人员称,执法中队和市政科在一个办公室办公。“市政科没有执法权,要是联合执法,也是以执法中队为主。”闫女士说。
律师说法
如果确有此事
执法人员构成违法
对此,河南华浩律师事务所李华阳律师认为,既然二七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下发的责令改正通知书上已经规定了拆除期限,那么,如果没到指定时限,就不能进行强拆。
“相关执法人员的行为,是对政府公信力的一种损害。” 李华阳称。
另外,他认为,如果真如李付俊所说,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对其进行了殴打,并把他拉到了樱桃沟,这就涉嫌侵犯了李付俊的人身权利,执法人员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违法。河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