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公害茶叶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发布时间 2010-10-27 浏览 26508 次
有限度地使用下列农药:敌敌畏、乐果、杀螟硫磷、马拉硫磷、辛硫磷、氯氰菊酯、溴氰菊酯、氰戍菊酯、速扑杀,同时产品中的最终残留量采用国颁残留限量。全年菊酯类农药只准1次,有机磷农药不超过2次只许选用其中1种农药防治1次。

7.3.4 禁止使用的农药

严格禁止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或者具有三致(致癌、致畸、致突变)的农药和表一中未列出的其它所有化学农药。

7.3.5 低毒、低残留的新农药品种的使用

严格按农药合理使用准则GB9321.1-4和农药安全使用标准GB4285-89执行。

7.3.6 防治药械

使用超低容量喷雾器械。

8、茶叶加工及保存

8.1 加工

8.1.1 茶叶加工厂方园30m以内, 不能有居民区、公共厕所、垃圾场。500m以内不能有畜牧场、医院粪池。加工厂的废物要及时处理,保证厂区的清洁无污染。

8.1.2 加工 茶叶是不经洗涤直接加工成产品的,其加工、制作、包装、运输、销售均要符合茶叶卫生管理办法要求。

8.2 保存

无公害茶叶与一般茶叶要有标签识别,茶叶密封后,置于10℃以下保存,分开堆放。并注意防潮、防霉、防虫鼠。

9、茶叶质量要求

9.1 茶叶的感官品质特征应符合WMB48-81(1)的一级产品要求。

9.2 茶叶卫生应符合GB144-81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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