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2 采用干湿兼评、外形内质并重的评茶方法,按ZBX5003-86《出口茶叶感官审评方法》进行对茶叶感官品质评定。
5.3.3 感官品质评定采用五档制、即高、稍高、相当、低、内外八个项目逐项进行评定。二个稍低相当于一个低,二个稍高相当于一个高。
5.3.4感官评定结果判定:凡一项高,另一项低或二项稍高另二项稍低的范围内可以互相冲抵,冲抵后仍有二项稍低或一项低者,作不合格处理。
5.4 理化检验方法
5.4.1 水分的测定方法按GB8304-87《茶 水分测定》执行
5.4.2 水浸出物测定方法按GB8305-87《茶 水浸出物测定》执行
5.4.3 总灰分的测定按GB8306-87《茶 总灰分测定》执行
5.4.4 粗纤维的测定按GB8310-87《茶 粗纤维测定》执行
5.4.5 咖啡碱的测定按GB8312-87《茶 咖啡碱测定》执行
5.4.6 茶多酚测定按GB8313-87《茶 茶多酚测定》执行
5.4.7 游离氨基酸的测定按GB8314-87《茶 游离氨基酸总量测定》执行
6、标志、包装、贮存
6.1 标志
6.1.1 茶叶标志要醒目、整齐、持久。
6.1.2 茶叶的标签应符合GB7718-9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的要求,注明名称、净含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或保质期、保存方法、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等,并注明防潮、防霉字样。
6.2 包装
6.2.1 茶叶包装必须牢固、整洁、防潮、美观。
6.2.2 同一批茶叶的包装材料、箱种、尺寸大小、净重必须一致。
6.2.3 直接接触茶叶的包装材料,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6.2.4 包装检验方法按ZBX50013-86《出口茶叶包装检验方法》执行
6.3 贮存
6.3.1贮存茶叶的仓库必须清洁,防潮、无异味,并保持通风、阴凉、干燥。
6.3.2 茶叶不得与有毒、有害、易污染的物品混放。
6.3.3 在符合贮存规定的条件下,保质期为1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