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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医疗事故鉴定作出:“关腹前,术者、助手以及巡回护士在对手术物品(止血纱布)查对不明的情况下即关腹,违反查对制度,致使止血纱布遗留腹腔。术后病人有恶心、腹痛、呕吐症状。半年后在省四院进行小肠切除术+小肠粘连松解术+小肠修补术,术后病理显示止血性纱布块。造成患者二次手术部分肠切除、肠修补,与安平县人民医院的医疗过失有直接关系……本病例属于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完全责任。”
张贺的公公张进忠说,儿媳妇剖腹产术后一直闹病,孙子只能吃奶粉。而儿媳妇去医院检查,路途奔波,又是下胃镜又是下肠管,真是受尽了罪。另外,剖腹产术后6个月又动了一次大手术,痛苦可想而知。切除部分小肠后(术后体内小肠保留约2.3米,正常人体小肠约4米至5米),致使吸收营养不顺畅导致贫血,身体状况到现在还没有完全恢复。
张进忠说,目前安平县人民医院给报销了约3.9万元的医药费、交通费,此外只答应赔偿1万元,对此,他们作为受害者不能接受。
安平县人民医院张姓院长对记者说,医院方面并不回避这个事情,将对相关科室及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罚,同时在全院总结教训。至于对张贺及其家属的赔偿问题,报销医药费、交通费后再赔偿1万元的标准是由县卫生部门协调制定的。如对方不满意的话,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