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既要煮沸,又不宜过老。水如过沸,失之过老,会破坏水中、特别是上等泉水中含有的对人体的有益成分。用此等"老汤"泡茶,会使茶汤颜色不鲜明,味道不醇厚,而有滞钝之感。而用水温过低的水泡茶,失之过嫩,又会使茶叶中各种有效成分浸出不快、不完全,用此种"嫩汤"所泡的茶,味淡薄,汤色差。有的高级绿茶则更忌泡茶的水过烫,过烫会将细嫩茶芽泡熟,而破坏茶中的有益成分,不利于饮茶卫生。
关于煎茶的燃料:古人饮茶除讲究择名茶、名泉,将饼茶在无焰小火上仔细炙烤,待冷却后碾末外,还讲究选好煮水的燃料,将燃料作为烹好茶的必备条件。
唐代名士李约嗜好饮茶,精于烹煮,其"茶须缓火炙,活火煎"之说,成为历代煮水品茶的座右铭。"缓火炙",即用文火"炙茶"."活火煎",是说要用有火焰、有火苗的"活火"煎水。唐宋以来都把炭火叫"活火".用活火煎出的茶汤茶味醇厚。"活水还须活火煎,贵从活火发新泉",成为历代煮水品茶的座右铭。
陆羽认为,燃料最好用木炭,其次用火力强的劲薪(桑或槐等),而含木脂多的柴薪,或在厨房沾染过的木炭部不能用。
《十六汤品》中也把用质地好坏不同的燃料所煮的水分成五等。
一是用炭火煮的茶味醇厚的"法律汤".煮水忌停,忌火力不济、时沸时停,而炭火则能持久,无停水之虞。且炭火燃时无烟,不致损茶味。煮茶应有"法律",而不能"犯律逾法",故将炭火煮的茶汤称为"法律汤".
二是用木材燃烧后的余火和燃烧将尽的炭火所煮的"一面汤".此种汤的火力不够,"性浮",看似水沸,终有"水嫩"之嫌,故称为"一面汤".
三是"宵人汤",也称"小人汤".即用枯木朽株所煮的茶汤。火力虽强,但有"恶劣之性",如同"小人".用此燃料煮水会减损茶味。
四是"贼汤",也称"残汤".即用细竹树梢之类,经风吹日晒至干燥,用其燃水,儒雅俭约。但此燃料火力"体性虚薄",缺"中和之气",既不出茶味,也难登大雅之堂。
五是"大魔汤".此汤用多烟木材所煮。认为"燃柴一枝,浓烟蔽室,又安有汤哉?""苟用此汤,又安有茶耶?"此茶之"大魔"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