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德宗唐穆宗时期,对于茶叶还是征税,而其后就有人建议实行专卖。征税是以承认纳税人的财产权为前提的,让纳税人将自己财产的一部分无偿交给政府,而专卖则是将茶叶的财产权收归政府,由政府通过垄断经营而独享厚利,如今日之烟草和食盐专卖。茶树是农民自己种植的,茶叶是商人自己购销的,茶树茶叶,都是私人财产,国家怎么收归官有而进行专卖呢?
这时主管茶税的高级官员盐铁运转使王涯,就提出一个建议:把茶山老百姓的茶树都移栽到官府的园子里,把老百姓已经采摘的茶叶,全部放火烧毁。具体措施是,强行将私人茶园收归政府所有,由政府任命"使者"专司茶园管理,并将先前拥有茶园的茶户变为专门为政府生产茶叶的专业户,政府给予他们一定的报酬作为工值,而将生产的茶叶统统控制在政府手中,这种做法简直就是人民公社制度唐朝版。江淮以茶为生的人,听到这个建议,放出狠话说,如果实行这个政策,他们只有杀尽朝廷官员,造反入山。有趣的是,还没有等到老百姓造反,甘露之变发生,王涯就被人杀了。老百姓听说王涯的死讯,奔走相告,纷纷拿石头瓦块投击王涯的尸体,以发泄愤恨。
其后的唐武宗时期的茶叶征税,同样恶劣到令人发指。政府遍地设卡,向过往茶商抽税,掠夺运输茶叶的车辆,故意把茶叶暴露在大雨之中。茶叶最忌讳的就是雨淋日晒,这种近乎强盗的做法当然能够强迫商人就范。征税者还在关卡修建馆舍仓库,强迫茶商将茶叶存放其中,收取费用,叫做"塌地钱".
官府强盗式的做法,逼得商人们用走私逃避官府的横征暴敛。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官府当然有的是办法对付。盐铁运转使裴休制定了十分严酷的法令:私自出售茶叶三百斤的,处死;聚徒长途贩运,不论多少,处死。种植茶叶的老百姓如果私下卖茶一百斤以上,要受到杖刑处罚。老百姓如果砍伐茶树,毁坏茶园,失业不干,自然要受到严惩自不待言,而尤其凶猛的是,这个法令规定:如果百姓砍伐茶树,当地刺史县令统统要按"纵私盐"论罪,给予罚俸或贬职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