囚犯欲给弟弟捐肾遭监狱拒绝续:申请有望获批
发布时间 2009-06-09 浏览 23183 次
据医生介绍,目前,马启长的尿毒症已到晚期,其他器官接近坏死,换肾手术刻不容缓。“如果现在不能尽快进行手术,过后即使换了肾也无法生存。”

  省监狱管理局:近日可能有结果

  本报报道了马启长所面临的情与法的尴尬后,湖北省司法厅和省监狱管理局迅速向司法部做了汇报。

  昨日,记者再次跟省监狱管理局取得了联系,该局组织宣传处有关负责人说,因涉及到法律问题事关重大,司法部相关部门正在就此进行研究。该负责人说,不管最终的结果如何,可能将于近日有消息。

  省司法厅方面也表示,他们一直都在积极努力促成事情往好的方向发展。

  随后,记者跟马启征服刑的沙洋熊望台监狱取得联系,该监狱狱政科一女工作人员表示,此事他们暂时不方便发表任何看法。

  专家

  文明社会的法制进步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源波认为,国家没有对罪犯捐献器官进行具体规定,相关法律只规定“捐献人体器官的公民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马启征仍然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其捐肾救弟的行为应当得到支持。刘源波认为,省司法厅主动上门的行为,体现了创建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和服务政府的有机统一,体现了文明社会的法制进步。

  影响

  本报报道引起央视关注

  6月2日,本报《囚犯欲捐肾救弟 监狱称不能破例》的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多家媒体转载。

  6月6日晚上,央视新闻频道白岩松主持的《新闻周刊》中,以《马启长:法外人情》为题,关注了马启长的境况。昨日下午,央视经济频道《经济与法》的记者也与本报取得联系,了解马启长事件的进展情况,准备于近日跟进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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