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地”成茶叶商标 李氏后人聚店抗议
发布时间 2013-01-11 浏览 25709 次
表示,愿意支持与李光地文化有关的公益事业,今年他曾要捐建一座李光地铜像,但被李氏后人拒绝。

在王庆看来是保护与推广,而在李氏后人看来则是侮辱,“如果真的要宣扬李光地,应该正面宣传他如何为国贡献,而不是在所有物件都印上李光地的头像……”李金德说,茶叶公司在茶叶包装上印李光地名字和头像,“一泡完茶就扔到垃圾桶里,这对名人极其不尊重”。

如何解决方为妥当?

双方都表示,2008年是双方第一次就“李光地”商标一事进行交涉,但无果。至今,李氏后人的诉求没有变,要么停止使用,要么交管理费。

2012年,“李光地”商标获福建省著名商标后,双方再次接触。李氏后人仍提出同样的诉求,但王庆表示难以满足,“对方每次提出来的赔偿费用都不一样,有时是十万,有时是二十万、四十万”。

律师说法:法律须对名人商标作规定

对于这起争议,早报法律顾问团成员、华达律师所律师杜立宇说,正因为商标越出名越好,李光地作为历史文化名人,加之又与安溪这一茶产地联系起来,因此才会被抢注成商标。《商标法》中没有对名人姓名商标作具体规定,因此才导致抢注名人商标成风。

如今“李光地”被抢注且已经过了三个月的公示期,已属合法。茶叶公司取得的“商标注册证”上不仅有名字,还有李光地肖像,因此李光地的姓名连同肖像均已被注册成商标。

情感上而言,李光地后人不能接受印有祖先名字和头像的茶叶包装用完被扔进垃圾桶,但对商家和消费者而言,把包装撕掉是种习惯行为。“若想维权,只能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撤销商标”。但注册商标时只需约1000元,维权成本却大得多。

他说,只有对名人商标作详细规定,从立法上、源头上遏制这种风气蔓延。

李光地简介

李光地(1642年-1718年)字晋卿,号厚庵,又号榕村,福建安溪湖头人。清朝著名的清官、理学名臣,也是有争议却又深得康熙帝信任的人物。同时代的学者尊称他为“安溪先生”,或“安溪李相国”。谥号“文贞”,追赠“太子太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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