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女为筹生活费自导绑架案敲诈父亲
发布时间 2009-06-10 浏览 22497 次
信息,民警发现苏某某确实在天桥区办理过暂住证,但居住地址无法确定。6月9日,民警得知苏某某正在辖区一处居民区出租房内居住。民警组成抓捕小组赶到现场,破门而入后,将屋内包括苏某某在内的一男一女控制住,见有民警进入,苏某某大喊:“都是我的错,不关别人的事,没有人绑架我,是我自己编造的!”

  原来,屋内与苏某某在一起的男子是毕某某,苏某某的男朋友。前不久,在济南打工的苏某某花光了随身携带的生活费,而自己打工挣的钱远远不能满足其平时花销,为快速筹集生活费,苏某某决定自导“绑架案”欺骗父亲,以此索要“赎金”。于是,苏某某办理了一张新手机卡,使用该卡以“绑匪”的名义向父亲发送多条恐吓短信索取“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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