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13-05-06 浏览 23501 次
年。第二十五条获得有机产品认证证书的单位或者个人,在有机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有机产品认证机构办理变更手续:(一)获证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变更的;(二)有机产品生产、加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变更的;(三)产品种类变更的;(四)有机产品转换期满,需要变更的。第二十六条获得有机产品认证证书的单位或者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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