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还推行茶园租赁,在承包经营权不变的情况下,对社成员茶园以每年1500-3000元进行租赁,由合作社统一经营管理,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目前,我县流转茶园8.5万亩,总产量近万吨,总产值10亿元以上。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出现,较好地解决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农村出现的许多新问题。”县农茶局局长蔡建明说,合作社通过茶园“作价入股”、租赁,土地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土地流转形式将社员土地集中起来,进行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真正激活土地蕴藏的巨大能量,为土地资源充分涌流、拓宽致富路搭建宽广的平台,使农民真正从土地里获得最大的利益。
农民“抱团发展”
土地“产银生金”
提起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少人会想起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吃“大锅饭”的情形。在历史的记忆中,农村合作社是消极怠工、效率低下的代名词。1982年元旦,中央一号文件明确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正式确立,创造了经济发展过程中重要的投入要素----自由流动的劳动力!
但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包干到户后,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低,千家万户小生产难以对接千变万化大市场,成了制约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一大瓶颈。为解决单家独户难以解决的农事问题,中国各地不断涌现各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再次以全新的概念和蓬勃的生机出现时,令人振奋。
“跟着合作社里走,产销不用愁;跟着合作社里干,农民有钱赚。”随处可听到我县农民发出这样的感叹。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6年来,在我县,农业科技带头人、种植养殖大户、经纪人、村干部等农村“能人”“抱团发展”,在自觉、自发、自主、自愿的基础上,在政府的扶持、引导下,纷纷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五统一”的管理模式,增强了抵御自然和市场风险的能力,并通过茶园入股、租赁,土地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土地流转形式,“变土为金”,真正激活土地蕴藏的巨大能量。这种产业化、规模化的农业经营模式,符合农村的实际,顺应了农民的意愿,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我县的探索和实践,为全省各地正在蓬勃兴起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了有益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