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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普洱茶的价格经历了像过山车般的转变。从2003年起“普洱茶热”不断升温,2007年4月达到“史无前例”阶段,价格猛升3~5倍以上,2007年4月以后,市场猛跌,至2009年初价格跌到仅相当于2007年高峰的1/6。近年普洱茶市处于低迷状态。
“对普洱茶实施地理产品保护本是世界上许多国家通行的做法,也是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相关规定的要求,”丁俊之认为,“但是,‘国标’所公示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是损害了云南省以外的省(区)普洱茶产品的正当权益,不仅有欠公正,而且打击了云南省以外的茶叶行业的积极性,实际上只是‘地方保护’。”
按照“国标”的规定,从2008年12月1日起,只有在云南省普洱市、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临沧市、昆明市、大理白族自治州、保山市、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楚雄彝族自治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玉溪市和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等11个州市所属的75个县639个乡镇范围内,用大叶种晒青毛茶生产出来的才能称作普洱茶。
“要是超出这个地域以外,肯定就不能再叫做普洱茶了。”国家质检总局和标准化委员会通过云南的方案之后,杨善禧如是说。
行业受损
“这次广东和云南两省关于普洱茶的争论,可以看作是两地对茶叶品牌的争夺。”“张智强说,这次云南把普洱作为地理标志,混淆了茶种和品牌这两个概念,这是我国长期以来只注重茶种而忽略品牌所导致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