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政府授权、统一标准、统一实施、相互协同、资源共享”的原则,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由政府扶持,尽快建设云南电子商务ca认证中心。确保ca认证机构的中立性、相互认证性和国际兼容性,积极探索与ca认证有关的法律制度建设问题,将ca认证机构的法律风险降低到最低程度。
政府鼓励和支持与国际接轨的面向东南亚的多语种电子商务综合交易平台、电子数据交换系统、电子商务税务系统、电子商务公共交易系统和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系统等电子商务体系的建设,为全社会提供一个安全、可靠、高效的电子商务基础平台,为全方位、多层次发展电子商务营造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环境。逐步建立和完善电子商务中介、服务和管理运行机构。
加快信用认证体系建设。按照“政府监管扶持、商业化发展、专业化服务”的原则,加强行业自律及部门间的协调与联合,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按照完善法规、特许经营、商业运作、专业服务的方向,建立科学、合理、权威、公正的信用认证服务机构;协调金融、工商、税务、质检、海关等相关部门,建立健全部门间信用信息资源的共享机制,建设在线信用认证信息服务平台,加快企业、个人信用信息征集工作,实现信用数据的动态采集、处理、交换;严格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与国内外接轨的信用认证服务体系。
(七)加快推进在线支付体系建设
协调金融部门快建立我省的在线支付平台。加紧制订我省在线支付业务规范、技术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加强业务监督和风险控制;引导商业银行、银联等机构建设安全、快捷、方便的在线支付平台;大力推广使用银行卡、网上银行等在线支付手段;进一步完善在线资金清算体系,推动在线支付业务规范化、标准化并与国际接轨。
(八)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体系
充分利用铁路、公路、民航、邮政、仓储、商业网点等现有物流资源,完善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广泛采用先进的物流技术与装备,优化业务流程,提升物流业信息化水平,提高现代物流基础设施与装备的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发挥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的组合优势,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有效支撑电子商务的广泛应用。
(九)加快推进电子商务人才培养
人才是电子商务发展的核心。电子商务人才缺乏是阻碍我省电子商务顺利发展的重要因素,要尽快制定电子商务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计划,并由政府教育、信息化主管部门监督实施。
各高等院校要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相关学科建设,采取学科专业教育、职业教育、普及教育、远程教育、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培养符合国家电子商务专业技术资格,适应我省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和复合型人才。鼓励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参与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形成多渠道强化电子商务继续教育和在职培训,提高各行业不同层次人员的电子商务专业技术应用能力,不断满足我省电子商务发展对人才的需求。
(十)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国际化进程
进一步加强电子商务领域的国内外交流与合作,特别是发挥我省独特的区位优势,充分利用面向东南亚、南亚国际大通道建设所形成的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紧紧抓住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第二次领导人会议签署《gms信息高速公路规划建设谅解备忘录》后的发展机遇,与周边国家合作加快国际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与业务交流,拓展我省电子商务发展的国际空间,促进我省国际电子商务的发展.
(十一)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信务服务业.
积极扶持各类电子商务信息服务、咨询和中介机构的发展;支持鼓励企业建设各类专业化电子商务系统;促进企业信息﹑市场营销﹑技术创新﹑法制宣传等交流与共享.
(十二)重视电子商务的信息安全保障建设
加速构建电子商务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保护商务信息不受侵犯,保证商务利益信息安全。尽快建立我省电子商务的信息安全体系。电子商务涉及的属于重点保护的网络与信息系统,要按照有关要求,采取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安全保护制度,落实安全保护责任。
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对加密算法的研究,为我省安全认证体系提供理论支持,加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安全产品研制和扶持力度。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