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改善发展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库区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转变招商理念,创新招商手段,完善招商管理,加快特色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以特色工业园区为平台,积极吸引外来企业、资金、技术、人才,促进产业发展,壮大产业规模,强化产业支撑,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要充分利用主城区“退二进三”和企业搬迁调整的机遇,引导主城区搬迁企业向库区转移,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市经委要会同市移民局、市国资委、市中小企业局等部门做好招商引资项目的引导和服务工作,每季度汇总上报进展情况。
(三)加强签约项目跟踪服务,提高项目成功率
市移民局、市经委分别负责库区对口支援签约项目和库区招商引资签约项目的全过程跟踪服务,每季度汇总上报项目进展情况。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要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市经委要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移民局、市中小企业局等部门研究提出进一步做好库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和对口支援项目推介工作的意见。
六、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保证规划顺利实施
市政府建立重庆市三峡库区经济社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召集市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协调和处理库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和市政府各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库区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
库区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机构,充实力量,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要根据《规划》的总体要求,以库区产业发展为中心任务,制定《规划》实施工作方案,拟定工作计划,细化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检查考核,抓紧实施。
市政府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多渠道争取资金,加大对库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以及生态环保的投入。加强对库区各区县(自治县、市)实施《规划》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要按照市政府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进度,把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各级、各部门要上下齐心,协同配合,充分利用国家支持和各方支援的有利条件,加快构建库区特色产业体系、基础设施网络、生态环境屏障和社会事业保障体系,促进库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把三峡库区建设成为一个新型生态经济区。
附件:1.重庆市三峡库区产业发展首批指导项目表(略)
2.《三峡库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实施工作市政府各部门任务分解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