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调整林业产业结构,推进林业产业化进程。
各级政府要把调整林业产业结构作为调整和优化农业经济结构的重要内容来抓,将农业结构的调整与发展特色林业、高效林业有机地结合起来。在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时,对种植农作物比较效益低下的陡坡地、岗地和滩地,要果断地调整用于发展高效经济林、速生丰产林和短周期工业原料林。
在加快基地建设和森林资源培育的同时,要积极抓好林产品的加工利用,培育发展一批市场前景广阔、产业关联度大、科技含量高、综合效益好的龙头企业,逐步形成以资源为基础,以加工为龙头,以市场为纽带,林工贸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的林业产业格局。培植一批数量上规模、质量上档次的龙头企业和企业集团。要抓好人造板和其它林产品新品种的开发。木材加工企业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快原料基地的建设速度和规模,贮备充足的后备资源。
大力发展外向型林业产业。在加大引进外资造林力度的同时,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的设备、技术和管理,开展林产品加工利用,提高产品的质量和市场竞争力;扩大木材原料的进口,缓解因天然林保护减少木材采伐之后出现的原材料供需矛盾;瞄准国际市场,开发和生产更多适销对路的林产品,扩大出口。
大力发展经济林。要克服重规模轻品种、重开发轻管理的倾向,着眼市场,发挥优势,形成各自的特色。山区和丘陵县市农民人均高效经济林面积达到1亩的,要加强管理,提高档次;没有达到1亩的,要加快发展。对已初具规模的板栗、银杏、茶叶等经济林品种,各地要切实抓好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努力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争取用3-5年的时间,使经济林产值达到林业总产值的40%以上。
大力发展林木种苗和花卉产业。各地要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重点扶持一批林木示范苗圃和区域性的中心苗圃建设,巩固和完善以示范苗圃、中心苗圃、骨干苗圃和社会苗圃四级苗圃为主体的林木种苗生产体系,加强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和质量管理。在花卉产业方面,要按照行业抓管理、社会办产业的思路,建立一批有规模、高起点的花卉生产基地,组建一批花卉交易市场,建立全省和区域性的信息中心,组建集团公司,带动苗木、花卉产业的快速发展。
大力推进森林旅游业的发展。要在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森林旅游景点和旅游线路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森林公园的基础设施建设,组建森林旅游信息网络,培养一批森林旅游的专业人才,推动森林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使森林旅游业成为林业经济新的增长点。
五、强化依法治林,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强化全民依法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依法加强森林采伐、木材流通和林地的管理,严格执行限额采伐、凭证采伐林木和凭证运输、经营、加工木材制度,强化工程建设占用林地的管理,力争重点工程建设征占用林地的审核率达到100%,其他各项建设征占用林地审核率达到80%以上。
切实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的通告》,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行为,加快森林和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步伐,力争到“十五”期末,使全省森林和湿地自然保护区的面积在国土面积中的比重由现在的2.05%上升到5%左右。
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队伍和各级防火指挥机构的建设,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切实加强林区火源管理,抓好防火隔离通道、防火生物隔离带的建设,实行综合治理,杜绝重大和特大森林火灾的发生。
抓好森林病虫害的检疫和危险性病虫害的监控与防治,避免森林病虫害的蔓延和危害。
加大林业执法力度。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抓好林业大案要案的督办查处工作,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严打专项斗争和专项整治活动,维护林区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健全和完善森林公安、木材检查、林政稽查、野生动植物保护、林木种苗管理、森防检疫等林业执法机构,抓好执法人员的培训,从严要求,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加强执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六、坚持“科技兴林”,努力提高林业生产的科技含量。
各级林业科研院所要面向林业生产,开展科技攻关,切实解决林业生产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在抓好本省优良品种选育的同时,要系统地引进、选育一批国内外优良的、适合于我省生长的林木新品种和新品系;要研究并解决困难立地条件下的造林技术、小流域综合治理、木材综合利用和森特产品深加工等技术难题,迅速改变林业科技落后于林业生产的局面。
大力开展林业科技推广工作,提高林业生产的科技含量。各地每年要选择一批实用、先进的林业技术成果,特别是林木新品种和新技术,采用试点、示范的方式进行推广,每年试点、示范的面积不低于本地区当年造林面积的1%,重点林业生态工程用于试点示范和科技推广的资金不低于工程总投入的3%。从今年开始,各市(州)、县(市)要分别抓一个科技兴林示范县(市)、乡(镇),以点带面,提高林业的经营水平。
鼓励和支持大中型森工企业组建技术中心,及时跟踪、引进和消化林特产品加工利用新技术,推进技术创新。
加快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大力引进、培养林业高科技人才和科技开发人才;加强林业专业技术和林业关键岗位的培训,积极组织林农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全员劳动素质,以适应建设现代林业的需要。通过林业技术创新、教育创新和企业创新,争取用5年的时间使全省林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35%以上。
七、落实政策,切实加强对林业工作的领导。
进一步加大对林业的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国家和省制定的一系列推进林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必须严格执行。各地收取的育林金和森林植被恢复费,应由林业部门用于林业发展。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资金和其他所有林业专项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决不允许任何形式的挤占和挪用。从2002年起,省财政对形象林业、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每年各安排专项资金100万元。
各级政府要把林业当作治山治水、发展经济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根本措施来抓,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要建立、完善林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将林业生产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内容。要结合全国、全省对林业生产的区域划分,认真研究本地区林业生产的新形势和发展思路,制订促进本地区林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和具体办法。对林业生产的难点热点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各级绿化委员会要充分发挥领导和协调作用,组织和动员社会各界和各部门积极投入造林绿化事业,努力在全省范围内形成一种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的热潮,促进世纪之初我省林业更快、更好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