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调整农村产业结构
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是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拉动消费需求,提高农民收入水平,缩小城乡差别,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大战略。要抓住乡镇企业二次创业的内在动力,加快改制,调整结构。坚持多种所有制一起上,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储藏、保鲜、运销业,以建筑业为主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尽力创造条件,发展技术密集型和外向型企业。积极发展为城市大企业配套的“小而专、小而特、小而精”企业。扶优造“舰”,加大产权制度改革和技术改造力度,推行现代企业制度,培植企业集团。加快小城镇建设,“十五”期间,重点建设县城镇和200个左右中心建制镇,兼顾小集镇和新村建设,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协调的城镇体系。加快小城镇供水、供电、道路、通信等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文化、医疗、教育等服务设施,积极稳妥地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土地、财税等制度改革。要把发展乡镇企业、完善农村市场体系、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和小城镇建设等结合起来,围绕小城镇建设,积极发展商业、饮食、服务和旅游等第三产业,着力培育和完善农村市场体系,积极发展农村劳动力、资金、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市场。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和合作经济,切实搞好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通过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和小城镇的繁荣,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调整优化劳动力就业结构。
(五)优化区域经济结构
立足各地现有产业基础、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充分发挥资源、市场、资金、技术、人才等比较优势,选择1-2个对本地区域经济及相关产业拉动作用大、总体效益好、具有本地特色的产业作为主导产业,重点建设。围绕主导产业,调整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延伸和扩展优质专用农产品基地,培育和壮大龙头,最终形成区域和特色经济优势。根据我省实际,皖南、皖西两大山区以及生态脆弱地区要围绕建设生态农业,突出抓好茶叶饮品、食用菌、山野菜、中药材等绿色食品、保健林特产品产业开发;淮北地区要在发展牛羊肉、水果、淀粉加工产业上有所突破;沿江地区要在建设好优质粮油产业的同时,加快发展水禽和水产业;皖中地区要依托蚌埠国家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和合肥现代农业科技园,建设农业高科技产业;东部沿江、浙地区和城市郊区等农村经济较发达地区,要积极发展外向型农业和设施农业,进一步提高竞争力。
四、“十五”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主要政策措施
(一)实施农产品流通工程.强化市场体系建设
加强农产品市场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对结构调整的带动作用。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开辟鲜活农产品运用绿色通道。进一步发挥国合商业在农产品流通中的作用,大力发展农民经纪人队伍和农村各类流通组织。加强农村信息服务,建立健全省、市、县信息采集、处理和发布体系。积极推进安徽农网“信息入乡工程”建设,在所有乡镇上网的基础上,逐步向村、中介组织、农村大户和企业延伸。加强农产品宣传推介工作,努力开拓销地市场。大力发展产销直挂、连锁经营、配送销售、网上交易等新型营销方式,逐步在全国主要大城市建立农产品贸易网络。积极办好经贸洽谈会、农产品展销会,努力开拓国内外市场。
(二)实施品牌工程,培育农产品名牌
加快粮油、瓜菜、名优茶、水果、畜禽等优良品种的引进、繁育和推广。重点扶持一批优质专用新品种繁育推广基地,建立优质安全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重点发展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尽快完成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加快质量检测、检验体系建设,逐步建立省、市两级农产品质量市场监控、跟踪检查和服务机构,定期公布农产品质量检测结果。对批量上市的农产品及其加工品,工商部门要引导企业及时办理国内外商标注册。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运作,对茶叶、粮油、水果、奶类、肉制品等现有农产品品牌进行整合,集中力量扶持一批市场竞争力强、开发潜力大、经济效益好的农产品品牌,加强品牌保护。
(三)推进农业产业化工程,发展壮大龙头企业
突出抓好龙头企业建设,在资金投向、推介上市、工商管理、土地征用、产品购销等方面对龙头企业实行政策倾斜。鼓励龙头企业自办科研或出资参与科研开发项目。着力培育基础较好的加工型龙头企业。积极5旧城市工商企业介入农业开发,利用其资金、技术优势,从事农副产品加工。通过兼并、收购、租赁、重组、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实行强强联合、强弱联合,组建省级龙头企业集团。积极培植龙头企业带动型、服务组织带动型、专业市场带动型和科技带动型等多种产业化运行模式,在各类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运行机制。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农民用土地、产品、资金、技术等要素入股,采取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与龙头企业形成紧密型的利益共同体。
(四)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促进农产品转化增值
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实现转化增值,对于扩大农产品市场需求,带动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要充分发挥我省农副产品资源和劳动力优势,以培育骨干企业和重点产品为突破口,走初级加工区域化、精深加工集约化、工农联合一体化的道路。加大技术攻关力度,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工艺、设备,努力提高农产品加工技术水平。加快专用原料品种的开发,引导原料生产逐步向专业化、基地化方向发展。要加强政府对农副产品加工的宏观协调指导,通过制定产业政策、行业规划,对行业发展进行导向,在政策和资金上对农副产品加工的技术创新、改造和龙头企业发展加以扶持,积极扩大投融资渠道,建立产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农副产品加工产业的发展。
(五)做好劳务输出工作,促进农民增收
大力发展劳务输出是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和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要加强对外出劳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尽快建立和完善劳务开发的培训体系,不断提高劳务输出质量和技术含量。积极开展针对性强、实用性广、形式多样的职业技能培训。在外出劳务人员的定级、评职等方面提供便利,简化手续。通过培训、考核,颁发全国统一的技术等级证书、上岗证,增强外出劳务人员的就业竞争力。进一步拓宽劳务输出渠道。巩固东部沿海地区以及中部大中城市市场份额,加强与西部省区的劳务合作。通过开展对外工程承包、劳务承包以及境外办企业等方式,扩大境外劳务输出规模。发展多种形式的劳务中介组织,加快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健全包括信息、咨询、职业介绍、就业培训在内的社会化就业服务体系,构建稳定的劳务输出网络。鼓励和扶持外出劳务人员回乡创业,对带回资金、技术、项目返乡创业做出成绩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加快科技进步,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科技含量
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层次取决于科技进步的水平。“十五”期间,要以推进新一轮农业科技革命为导向,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农业科技产业化和农科教结合,逐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技术推广体系和农业教育培训体系。加大对农业科研的投入,加强与国外、省外的农业技术合作与交流,重点引进和消化一批先进的农业科技成果。推进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科技企业和基层科技推广单位的科研联合。加强和改进省市县乡四级农技推广网络体系的建设和管理,稳定基层队伍。发展农业职业教育和农业广播电视教育,加大“一技一训”、“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和“绿色证书”培训力度,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和掌握新技术能力。支持农业科技人员进行科技开发、承包和租赁经营。抓好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加强规划和管理,进一步提高园区的科技含量和示范辐射作用。
(七)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
加强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是顺利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基本保证。要坚持以防洪保安为中心,以长江、淮河干流治理为重点,继续实施并完成重点防洪城市的防洪工程建设任务,抓好水源工程建设和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基本完成大型及重点中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采取生物措施、农艺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办法,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加快防治水土流失和小流域治理步伐.坚决禁止毁林毁草和过度围湖造田等有损生态功能的经济开发,保护天然林资源和湿地资源。在以往过度开垦造成生态破坏的地区,有计划、分步骤地退耕还林、还草、还湖。建立和完善自然保护区,以池州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为重点,保护特殊的环境和生态系统。搞好江淮分水岭地区综合治理,尽快“把树种上,把水留住”。推进农田整治和中低产田改造。继续加快农村交通、通讯、供水、电力、科技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八)拓宽投资渠道,强化政策扶持
适应新时期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重点、任务,加快建立多层次、多形式、多元化的投入机制。抓住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机遇,推进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国家支持。进一步改善各级财政资金运作方式,充分发挥财政投入对结构调整的导向和启动作用。金融信贷部门要适应结构调整的要求,积极调整农业信贷的额度、品种,放宽贷款条件,确保信贷投入的不断增加。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活动,提供优良的环境,吸引外资的注入。制定优惠政策,调动和集聚民间投资。结构调整的主体是广大农民群众,必须进一步稳定和落实党和国家一系列农业、农村政策,以保护和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土地承包关系,加快建立规范完善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不断稳步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严格按保护价敞开收购余粮,全面落实粮改政策。逐步实行粮棉和其他农副产品优质优价政策,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各级政府和涉农部门要善于用市场经济法则搞好协调指导和宏观调控,结合本地优势,制定结构调整的指导性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