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茶到底有没有标准?
发布时间 2014-09-19 浏览 21476 次
准一般以“Q"标准的开头

  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目的是规范地理标志产品名称和专用标志的使用,保证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和特色。

  什么是标准?

  为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活动或其结果规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导则或特性的文件,称为标准。该文件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经一个公认机构的批准。标准应以科学、技术和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以促进最佳社会效益为目的。

  什么是标准化?

  为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实际的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的活动,称为标准化。它包括制定、发布及实施标准的过程。标准化的重要意义是改进产品、过程和服务的适用性,防止贸易壁垒,促进技术合作。

  具体可以到这个页面自己慢慢看:茶叶标准,这里就不在多说。简单的说下目前的普洱茶的标准,从最早2003年的推荐标准到目前2008年的推荐标准国标(地理标志产品普洱茶)。目前为止强制性标准只有2006年的《DB53/103-2006普洱茶》云南省地方标准。那什么是推荐性标准?什么是强制性标准?

  推荐性标准用“/T”的标识符号与强制性标准区别开来。

  推荐性标准又称为非强制性标准或自愿性标准。是指生产、交换、使用等方面,通过经济手段或市场调节而自愿采用推荐性标准的一类标准。

  强制性标准具有法属性的特点,属于技术法规,而这种法的属性并非强制性标准的自然属性,是人们根据标准的重要性、经济发展等情况和需要,通过立法形式所赋予的,同时,也赋予了强制性标准的法制功能,即:制定法律、执行法律、遵守法律这三个方面的功能;而推荐性标准不具有法属性的特点,属于技术文件,不具有强制执行的功能。

  情况:

  1、法律法规引用的推荐性标准,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必须执行;

  2、强制性标准引用的推荐性标准,在强制性标准适用的范围内必须执行;

  3、企业使用的推荐性标准,在企业范围内必须执行;

  4、经济合同中引用的推荐性标准,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必须执行;

  5、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标注的推荐性标准,则产品必须符合;

  6、获得认证并标示认证标志销售的产品,必须符合认证标准。

  推荐性和强制性标准具体请到这里慢慢看:标准

  不知各位读者看到这里头昏了没有?其实细细整理也就以下几点:

  1、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DB)、企业标准(Q/)四级标准是平行且有交叉互补的。

  2、目前为止,除去《地理标准产品普洱茶GB/T22111-2008》保护的地方,普洱茶强制性标准还是《DB53/103-2006普洱茶》,毕竟《GB/T22111-2008普洱茶》是推荐性标准。

  3、遇到不符合《GB/T22111-2008普洱茶》但符合《DB53/103-2006普洱茶》标准的普洱茶产品还是普洱茶,大家不用慌。

  近期发布的《GB/T30766-2014茶叶分类》标准是推荐性标准,大家不用惊慌,由于全国茶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是2014年8月25日才上传去网站,虽然2014年6月9号就发布了,但实施是2014年10月27日。我个人看来,这次的推荐性标准定义虽然很泛,但未来的发挥空间很大,以上内容如果有错,请斧正!

下载以下标准请点击标准名称:

《NY/T779-2004普洱茶

《DB53/103-2006普洱茶

《GB/T22111-2008地理标志产品 普洱茶

《GB/T30766-2014茶叶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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