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撤销“尚书品”商标使用权,自动解除合同:产品质量出现较大波动,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的;产品质量抽查出现不合格产品的;采取不当方法使用商标的;向他人转借、转让、馈赠、出售“尚书品”商标及标识的。
第2部分:栽培管理技术
规定了茶园要求、茶树品种、种苗繁育、种植、肥水和土壤管理、树冠管理、病虫草害防治、建立追溯制度的要求。
其中明确使用农药应严格遵循GB/ T 8321的规定,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在茶树上使用的农药,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建立投入品采购与使用、田间管理、采摘加工、包装销售等档案,完善可追溯体系。
第3部分:加工技术
规定了尚书品绿茶、红茶、乌龙茶的加工场所要求、鲜叶原料、工艺流程、产品质量、质量管理等要求。
其中明确制定和实施质量控制措施,关键工艺应有操作要求和检验方法,并记录执行情况。建立原料采(收)购、加工、贮存、运输、出入库和销售的完整档案记录,每批加工的产品编制加工批号或系列号,并一直延用到产品终端销售。
第4部分:销售与服务
规定了对门店、服务人员、包装、储运的要求。
立足实际推广落实
“这一标准符合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切实可行的制标原则,”市产品质量检验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张建华介绍说,“它总结了三明市优质茶栽培、种植、加工和销售管理的先进经验,注重结合三明实际,具有一定的先进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比如在栽培管理技术部分,明确适制绿茶、红茶、乌龙茶的近30种茶树品种,都是经过实践证明,适宜三明区域种植加工的品种。在加工技术部分,明确了朵形乌龙茶(东方美人茶)的工艺流程、质量分级等。“东方美人茶”原是台湾独有的名茶,业内称之为“台湾乌龙”。2008年,落户“中国高山茶之乡”大田的台资茶企大方广茶业公司,开始制作推广东方美人茶,现在,全县东方美人茶产量突破了100吨,产值突破1亿元,成为大田名茶中的一张闪亮“名片”。据悉,这是大陆首次对“东方美人茶”制定出标准规范。
过硬的产品质量是品牌建设的基础。市“尚书品”品牌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陈建秋介绍说:“通过执行标准规范,对促进三明市茶叶向优质、安全方向发展,解决现有茶企业”做不大“问题,帮助茶企业开拓市场具有积极意义。”下一步,农业、质监、品牌创建办等部门,将联合推广落实《尚书品茶》三明市农业标准规范的实施,指导三明市茶业企业和茶农合理规划建设生态茶园,引导茶园管理,提高茶叶整体品质,加强规范流通过程,提升尚书品茶在全省全国的品牌“含金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