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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已获得省级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产品,原申报材料与全国统一标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申报要求内容基本相符的,可只填写申请书,原申报材料一同上报即可。
附件3: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及各分中心联系方式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光熙门北里15号重庆饭店
邮编:100028
电话:010-64228888—7626、7625
传真:010-64270309
电邮:aqsc@sina.net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种植业产品认证分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23号
邮编:100020
电话:010-65520107
传真:010-65520119
电邮:younong@agri.gov.cn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畜牧业产品认证分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411室
邮编:100026
电话:010-64194646,64194645
传真:010-64194646
电邮:zbc@cav.net.cn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渔业产品认证分中心
地址:北京市永定路南青塔150号
邮编:100039
电话:010-68673907,68673912,68673913
传真:010-68671130
电邮:cffpq@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