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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行商人的业务,主要是代运销茶商收购茶叶,他们一般为经纪人,亦有兼营毛茶加工业务者。运销茶商至产茶区贩茶,必投茶行,给验茶引,预付货款。茶行商人代为收购,抽取佣金。开设茶行,要经过官府批准,领取照帖。官府禁止私自开设茶行。
运销茶商大致有两种,运销“官茶”的称“引商”;运销“商茶”的称“客贩”。“引商”请引于部,每运一引(一百斤)茶叶到陕甘等地的茶马司,五十斤“交官中马”,五十斤“听商自卖”,另外还允许带销“附茶”十四斤,作为“官茶”运脚之费。“客贩”请引于地方政府,专门运销“商茶”,除缴纳引课之外,凡遇税关,需验引抽税。产茶区生产的茶叶,要先尽“引商”收买。然后方给“客贩”运销。
康熙中期实现了全国的统一,马已足用,向陕甘等地易马渐无必要。同时,因康熙二十三年(1684)开海禁以后,清代对外贸易发展迅速,茶叶的外销日趋增加。于是,经营“官茶”的“引商”开始衰落,而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