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茶 “以制戎狄”之我见
发布时间 2009-07-04 浏览 24785 次
茶马互市贸易的价格政策是“随市增减,价例不定”和“马价分九等”,这是符合价格随商品供求关系的变化而变化。马依优劣而价格有别的原则的,是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宋朝每年易马15000~20000匹,起了很好的调剂余缺的作用,满足了边民对茶的需求,这怎能说是“以制戎狄”、”剥削”和“掠夺”呢?

  元朝建立后,西藏纳入了元朝版图。元政府考虑到蒙古与西藏的关系以及西藏佛教教派林立、政教合一的特点,采取了“因俗而治”的民族政策,委派当地少数民族首领为官,并逐步形成了一种具有地方自治特征的管理制度土司制。以后各朝大抵也沿袭此制度。从这种制度的本身似乎看不出与“以制戎狄”有多少联系。再说蒙族亦系少数民族,茶同样也不可缺少,故而不可能通过茶马互市来达到“以制戎狄”的目的。

  据考,“以制戎狄”的论点是明太祖朱元璋在渝蜀王朱椿时提出来的。他说:“国家榷茶,本资易马。边吏失讥,私贩出境:惟易红缨杂物,使著人坐收其利,而入中国者少,岂所以制戎狄哉!”(《明史食货》)。他说的意思是:用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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