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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证明,党委、政府充分重视,有效组织运作,以专项行动方式刹住事态势头,是处置群发性、多发性违法开垦茶园的一条重要经验。
活用法律规定
用大会形式震慑教育
专项行动虽然大张旗鼓开展,但是处置的法律依据和配套的行政处罚标准,仍然是一个考验;同时专项行动的震慑和教育作用,也需要有适当的形式加以传递。
对此,安溪的做法值得借鉴。据了解,违法开垦林地种茶行为,我国《刑法》并无对应的罪名和量刑规定。安溪政法几家经研究统一了思想,认为《刑法》中的“故意毁坏财物罪”,符合毁林种茶的相关特征,可以此法条作为对毁林种茶者定罪量刑的依据。
解决了法律依据后,安溪于2008年1月29日在茶都广场,召开公开逮捕处理大会,把专项行动破获的毁林种茶9案12人,押往大会现场公布刑拘、逮捕决定,成千上万的安溪茶农参加了大会,受到了震撼和教育。
此外,对于大量存在的涉茶林政案件,安溪县林业局及时制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