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就业事件当事人称校方部分说法不实
发布时间 2009-07-28 浏览 23800 次
我,这家公司没有注册。我按协议书上填写的公司联系人电话,打过去没有人接。”赵冬冬说,“我知道我们班另一个同学,他签的是‘西安碑林工业公司’,这家公司我们在网上也没查到。”

  >>代签字者

  为留西安签假协议

  赵冬冬的同学李明(化名)承认,签协议时,赵冬冬不在学校,他在征得赵冬冬同意后代签了协议。

  李明说,毕业前,辅导员问他想不想把人事关系和户口留在西安,来自陕南某县的他给予了肯定答复。辅导员于是给他3份协议书,他在填好“毕业生情况及意见”一栏后,交了130元的人才中心档案托管费。“我填表时,协议书上没有公司和人事局公章。辅导员说,只要我们把个人信息填好,剩下的事就不用管了。后来我们取回协议时,所有公章都盖好了。那家就业单位与我没见过面。”

  赵冬冬的协议也是在这种情况下由李明代签的。对于是否知道签的是假协议,李明说:“应该是默认了吧。”

  >>西北政法

  学生签协议前知情

  24日,西北政法大学学生处处长李玉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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