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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诽谤”一案,正因万邦广场的部分装修工程而起。
2007年10月30日,汉中万邦实业集团旗下的万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西安鑫龙公司签订了万邦时代广场主力商场二、三楼的内装修合同,暂定合同总价款达1190万元。
2008年5月16日,双方因工程款和未按合同约定竣工等纠纷,在万邦公司会议室发生争执。当场,鑫龙一方副总经理李克欣受伤,后被诊断为一处骨折并多处软组织损伤。
矛盾绷到第二天进入公开状态。当天,鑫龙方20余人来到万邦公司门口,打出横幅说“万邦动用黑社会势力非法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打伤施工人员,天理难容”。
两天后,同样的横幅打在汉中市政府大门口。
24日以后,矛盾升级到网络发帖攻击。在百度汉中吧等多个网络论坛,出现了《国殇(汶川地震)期间,拷问史上最牛的省人大代表》的帖子。帖文点名指责杨海明“对施工企业进行恐吓、打压……曾在各种场合公开炫耀:汉中市某重量级领导是我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