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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郧县人民检察院就姚定国一案发出的简报称:“一起并不复杂的房屋买卖纠纷案,由于多种原因导致当事人经历3年多的诉求,前后三次判决、四个裁定,最终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法院作出了公正的判决,还姚定国公道。”
错案无人负责
8月17日,在那间简陋的瓦房内,姚定国捧起一堆案卷,仔细回味这3年多的诉讼之路,感慨良多。他说,法律终于给了他公正的判决,这里面凝聚了众多正义人士的心血。
据了解,在姚定国3年多的诉讼中,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此案,两次作出裁定要求发回重审。十堰市人民检察院和郧县人民检察院也分别提起抗诉,要求重审这起案件。
今年7月,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获悉姚定国的遭遇后,参与了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的联合接待,研究督办此案,并已形成相关意见。
然而,姚定国的维权之路还要继续。
记者从郧县人民法院了解到,由于被告王中林深陷多起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