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工商联合打假化肥行动
发布时间 2009-08-24 浏览 22891 次
中发现的假冒伪劣产品流向线索,要及时通报给当地工商部门;工商部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假冒伪劣产品生产源头线索,要及时通报给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杜绝以罚代刑、罚过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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