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网上发帖诽谤前女友被判赔偿
发布时间 2009-09-21 浏览 23845 次
贱、淫荡的女人,发帖人还将该文章的IP地址大量发送到前女友工作的单位。一时间何琳琳所在的公司里流言不断,事主承受不了压力,出现了幻觉。何琳琳说,整篇文章用“下贱、做爱、一夜情”等字眼来描述她的私生活,而且还将文章在她的同事、朋友之间传播,令她的精神受到极大打击,导致她常常感到身体不适、失眠,有时没办法正常工作,最后只能离开工作单位。

  忍无可忍的何琳琳将前男友告上法庭,要求对方立即停止电话骚扰,停止发表及散布损害她名誉的文章,同时还要求在造成影响的互联网相应板块上(博客、QQ空间)公开书面赔礼道歉。

  疑点:男子称网上恶文并非他所发

  法院受理了该案后,刘全辩称,自己为了保留一点美好的回忆,曾在自己的QQ空间的日志里写过文章,题目为“记忆中的美丽”,但他说他从未在互联网发表和散布有害于前女友名誉的文章。

  刘全认为,前女友在诉请中提到的文章,是由QQ1004791×××的主人从刘全的QQ日志拷贝改写后重新发表在QQ1004791×××空间的。在法院审理的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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