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醉驾案主角两次被判死刑后改判无期
发布时间 2009-09-22 浏览 24650 次
撞倒李洁霞后,也许还不至于丧命,而黎景全的再次撞击,“是不是存在把人撞伤还不如把人撞死赔得痛快的故意?”

  量刑:只是间接故意

  方卓林明白,黎景全最终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起诉,如果定罪可以判到无期徒刑乃至死刑。定罪需要具备四个构成要件――主观、客观、主体和客体。犯罪人的主观方面究竟是过失还是故意,正是法官们在恶性交通肇事案件中面临的最大困惑,尤其是在严重醉酒驾车的情形中,如何推定犯罪人的主观方面。

  从一审和二审判决来看,法院认定,黎景全第一次撞倒李洁霞母子不能认定为故意,但之后的一系列行为――逃离现场、不听劝阻、撞向人群等等都具备了主观故意。从法律上来讲,他的后续行为属于“应当知道其行为会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却放任这一结果的发生”,主观心态已经是间接故意,这样就构成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两死一伤,“后果特别严重”。

  法院的判决在法学界引起了一片争议。有专家认为,酒后犯罪中主观方面的判断,“不能单纯根据喝酒是故意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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