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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杭州市政府已经向国家有关部门提交了一份报告,要求对龙井茶实施原产地保护。按规定,“龙井茶”原产地保护一旦获得通过,除杭州龙井地区,其它任何地方出产的茶叶都不得出现、使用龙井茶名称,否则,都将被视为侵权违法。
但是在推广龙井茶中担当重要角色的浙江省农业厅则不赞同这种看法,他们认为龙井茶在整个发展过程中,实际上已从原产的地名、茶名演变成群众对扁形绿茶约定俗成的通用名称。在全省1.3万吨龙井茶中,“浙江龙井”已占到95.5 %,而真正的龙井茶产量只有580吨,仅占4.5%。从兼顾浙江全省茶叶发展和保护真正龙井的角度,龙井地区生产的龙井茶应该申报的名称为“西湖龙井茶”,而不应该夺走“龙井茶”这块大牌子。
争论的结果最后以杭州市政府的失败告终,浙江省农业厅和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颁发了红头文件,明确写道: “龙井茶的原产地域产品名称以‘龙井茶’命名;原产地域范围在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