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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马仔”就是在制贩假证集团里不担任重要角色,只会跑跑腿的人物。他们对自己从事的非法勾当心知肚明,但为了一点蝇头小利,甘愿以身试法。
小强:男,湖南人,1993年8月出生,初中文化。小强今年曾因喷涂制办假证广告被天桥公安机关治安拘留15天,走出拘留所没几天,他又替一女“上线”打工。他称呼“上线”为老板,这个老板从不与他见面,每月给他1000元,然后通知他接收制作假证的材料,并把假证送给取证的人。与他同时做这项工作的还有另一个同是湖南人的名叫文文的16岁小伙子,两人实行轮班制,今天你干他休息,明天他干你休息。
小强交待,每次卖假证收的钱都通过另一个人交给老板了,具体钱干什么用不知道,老板是谁也不清楚,“只知道老板是女的,没见过她,也不知道她的名字,每次都是通过电话联系”。也就是说,在整个制贩假证过程中,小强只是一个小小的“马仔”,假证谁制的,他不知道;卖给谁,他也不知道。他的职责就是帮两边传递,并承担着一旦被发现就会被首先抓获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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