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主题:甘肃推广旱作农业新技
下一主题:鹤岗农作物种植实现一
《种子法》实施以来,种子生产经营者质量竞争意识逐步增强,各级农业部门加大了市场监管力度,种子质量明显提高。一是指导种子企业强化质量管理。各级农业部门通过种子标准化和开展种子质量认证试点工作,积极规范引导种子企业不断强化质量过程管理,不断加强对种子企业的制种、加工、检验及包装等各方面的技术指导,注重加大对种子企业标签制作、使用的培训、指导和检查力度,认真督促企业做好质量管理工作。二是依法开展监督抽查和市场专项检查工作。监督抽查实现了从国家和省级到市县的延伸,抽查范围实现了由玉米、水稻种子向小麦、棉花、油菜、蔬菜等种子的延伸,抽查方式实现了由冬季仓库抽样向春秋市场抽样的延伸,抽查内容实现了从四项指标向包装、标签、档案等的延伸,极大地推动了种子质量的提高。据农业部2008年对150多家大中型种子企业“两杂”种子质量抽查,杂交玉米种子合格率为94%,杂交水稻种子为99%,比2001年分别提高了5个和13个百分点。由于种子质量的提高,近年来种子质量案件大为减少,供种质量安全总体得到了保证。